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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2023020835415 发文字号 陕应急〔2023〕63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 发文时间 2023-02-23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科技和信息化 关键词 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要点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3年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2月23日


2023年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要点

2023年,我省科技信息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国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工作会议和厅党委决策部署,以项目实施为主线,完成《规划》建设任务,提升系统能力;围绕应急实战需求,推动现有系统的实际应用,促进互联互通、共享融合,加大技术支撑力度;强化“智慧应急”创新,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转型升级,为科学决策、有效指挥创造条件。

一、加快规划落地,确保建设项目有效完成

1.加快规划落地。遵循《陕西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2022年)》,要加快剩余项目建设,省厅要升级改造应急管理“一张图”、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以及尾矿库、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2.加快基层建设。各市县(区)要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市安全以及应急处置现场四大监测领域,重点建设前端感知数据采集系统,并督导企业对内部监测预警设备进行提升改造。

3.加强考核督促。省厅将把各市县(区)数据接入和前端感知系统的建设情况纳入年度重点考核任务。各市县(区)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获取水利、气象、地质等灾害感知数据,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风险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的数据获取能力。

二、加强监测预警,加快应急数据汇聚

4.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依托防办、森防办、安委办等协调机构,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数据互通和融合共享。依据省厅下达的数据清单,尽快形成我省的应急管理基础大数据服务体系。

5.加大前端感知数据采集力度。各市县(区)要积极利用陕西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陕西省应急管理“一张图”业务系统,加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监测数据的采集,加快辖区内重点企业、重要场所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信息数据汇聚,实现高危企业重点设施的监测预警。

6.实现数据社会化保障。各市县(区)要加强与应急管理相关的专业机构沟通协作,运用社会化保障手段,采取有效措施主动获取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监测数据。所有数据要及时接入到陕西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实现全方位、多维度的数据融合和共享,从本质上提升信息化监测预警能力。

三、加强系统应用,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效能

7.全面推广系统使用。应急管理部和省厅已建成的系统,各市县(区)要加大推广应用力度,督促全系统工作人员实现统一使用陕西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开展业务工作。同时,及时跟进了解系统应用情况,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及时提交省厅,便于对系统进行提升改造。各级拟新建的业务系统,必须结合本地区实际,充分调研可行性、实用性,经省厅批准后,在省厅已建平台、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升级和迭代。

8.开展信息化工作人员培训。举办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培训班,针对各业务应用、基础服务、数据支撑、通信设备等几大类应急管理信息化基本服务功能,邀请服务厂家、行业专家,对全省各级信息化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逐步提升信息化工作人员的基本技能,满足服务于我省应急管理信息化的基本需求。

9.建立联系制度。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牵头,建立反馈制度,省级建设主动征求市县(区)意见,市县(区)针对系统建设的完整性、适用性、有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建立调研机制,坚持以需求为牵引,做好对各市县(区)的系统应用服务工作。建立安全运行保障机制,提高安全运行保障的专业性、科学性和时效性,确保网络和系统完好率100%。

四、加快应急通信系统建设,提升现场通信保障能力

10.加强卫星通信保障。6月底前,已配备卫星通信移动设备的单位,要按照省厅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升级改造;未配备卫星通信移动设备的单位,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快配备。同时,各市县(区)要增加单兵、无人机、布控球、宽窄带自主网等通信设备,提升现场音视频传输保障能力。各级要积极配合省厅开展日常调度演练,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确保卫星通信网络畅通、信号全覆盖,保证在2小时内将音视频信号回传省厅指挥中心。

11.做好统筹协调。各市县(区)要加强与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各方面的通信保障能力,提升整体应急通信能力和水平,整合和共享通信装备,建立统一配备、集中使用的应急通信保障机制,实现共建共用。

五、加快指挥体系建设,着力提升辅助指挥决策能力

12.全面完成各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严格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市县指挥中心场所内容及配套系统设备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要求(陕应急〔2021〕267号),加快完成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确保救援指挥、视频会商、辅助决策有固定场所。

13.加快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省厅要完成指挥信息系统建设,着力提升指挥决策支撑能力、优化救援力量保障能力、科学调配救援物资分配能力、有效扩展移动指挥通信能力,并实现救援过程全纪录,事件过程可追溯。市县(区)不再建设该系统,省上将开放使用权限,实现与市县(区)的统一调度指挥并同步上传至应急管理部。

14.加快乡镇(街办)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各市县(区)要按照省厅视频会议系统的标准,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建设乡镇(街办)视频会议系统,接入全省应急管理视频会议系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统筹负责,于12月底全部完成所有乡镇(街办)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六、加强“智慧应急”建设,推动信息化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15.实施《陕西省应急管理“十四五”智慧应急建设实施方案》。印发《陕西省应急管理“十四五”智慧应急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各市县(区)实施。省厅依托陕西智慧应急联合创新中心,做好《陕西省智慧应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申报,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推动智慧应急落地。

16.坚持运用科技赋能。各级要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推行双重预防机制,把《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规范和监管方法研究》作为重要课题,积极探索实用、管用、愿用、会用的双重预防信息化系统,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升双重预防能力和水平。同时,省厅将对《专家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更好的发挥专家库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支撑作用。

17.加强业务场景探索研究。各级要在自然灾害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率先探索智慧应急新模式,积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新兴科技手段,争取先行先试,形成一批智慧化应用模型,提升“五个能力”智慧化水平。


附件:2023年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重要任务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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