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2023030836088 | 发文字号 | 陕应急〔2023〕69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教育培训处 | 发文时间 | 2023-02-2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教育培训 | 关键词 | 教育培训,2023年,工作要点 |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3年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2月28日
2023年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基本思路是: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年教育培训工作的“一条主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全国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基地阵地建设“三个提质增效”。
一、突出实用实效,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质增效
1.统筹做好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巩固《陕西省应急管理干部大培训方案(2020-2022年)》实施成果,按照“全国应急管理干部实战大练兵(2023-2025年)总体方案”部署,出台我省实施方案,以全员思想政治铸魂、全员应急素养提升、领导干部决策指挥领航、领军人才攻坚培育、业务领域分类实战岗位、基层人员一线应急强基等重点任务为抓手,深化巩固“大培训”,统筹推进“大练兵”。
2.组织开展委托培训和干部调训。举办全省第十期市厅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班,完成省委组织部委托培训任务。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全省基层干部应急处置能力等专题培训工作。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各层次类别干部特点,配合部、省做好应急管理系统各级各类干部调训和点训工作。
3.持续开展系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各类培训班的开班“第一课”。开展市县应急管理局长第四轮能力建设培训,举办全省第十四期应急管理实务培训班,开发应急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组织应急管理系统干部积极参加各类线上课程学习和专题培训,办好“应急管理大讲堂”。适时开发建设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网络学院,制作汇集优秀视频课程,提供实时在线培训服务。
4.着力提升系统干部专业能力。贯彻落实《关于提升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的九条措施》,通过组织开展专业能力继续教育和学历提升、职业资格培训等,持续助力系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提升。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主责主业,依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应急管理培训基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组织开展专项业务专题培训。探索编制应急实务、防灾减灾等实用性教材大纲,加大培训精准性和科学性。
5.扎实开展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2018-2023年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查漏补缺,完成处级及以上干部5年内(2018-2023年)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科级以下干部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的年度工作任务。配合机关党委完成《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培训任务,配合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训。
二、持续规范提升,推动安全生产培考管理提质增效
6.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建设。持续完善培训机构管理制度要求,组织拟定培训考试机构评估细则,开展培训考试机构全面评估,强化培训考试机构动态管理。拟制安全生产线上培训有关规范和标准,开展安全生产在线培训平台遴选工作,加强培训过程实时监管。组织做好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班组长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7.提升安全生产考试规范化管理。梳理明确考试点建设基本原则,科学规划考试点布局。拟定印发安全生产考试点建设标准、安全生产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和安全生产考试点管理办法,不断完善考试制度流程规范。组织开展考务人员培训考核,建立考务人员信息库,规范考务人员管理。完善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和监管系统建设,实现与全国安全培训考试信息管理平台的对接应用。
8.压实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职责。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成效,拟定培训考试执法检查指导手册,加大日常检查与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开展高危行业央企、地方国企、民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考核,试行逢查必考和倒查追查制度。持续深化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开展打假工作。
三、强化基础建设,推动应急安全宣教阵地提质增效
9.持续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和办法,严格初始、延续、变更、重新注册程序和流程,继续做好全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协调沟通人社、住建、交通等部门,印发《陕西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办法》,推动全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开展。
10.积极推进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指导督促西安、宝鸡、汉中三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基地建设,持续推进“十四五”规划项目实施。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发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和评估,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覆盖面。开展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挂牌工作,满足“实战大练兵”需要。
11.探索应急安全宣教新模式。加大与省委党校、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暨南大学等省内外高校以及教育培训行业领航企业、优质资源的合作力度,开展深度研究,积极探索应急安全宣教阵地建设新模式。征集制作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短视频,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强化企业安全宣教阵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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