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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组织召开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督导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发布时间:2023-03-17 18:13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

3月17日,省安委办组织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督导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露天煤矿坍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产煤县(市、区)、煤矿企业督导整治工作,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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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解读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督导方案,听取了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围绕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主要工作措施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督导整治工作,是国家矿山安监局深化“9+4”煤矿安全生产重点督导工作的深化和拓展,通过重点督导整治,进一步夯实重点县(市、区)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重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煤矿风险管控、重大灾害治理、隐患排查整治等关键环节,推动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力争实现“零死亡”。

会议强调,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要持续聚焦制约煤矿安全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两个根本”要求,进一步完善细化“一县一策”“一企一策”整治方案,确保真正解决本地区、本企业的系统性、区域性、基础性风险。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狠抓落实,夯实各级目标责任,提高安全基础水平,强化重大灾害治理,整治采掘接续紧张和“大班次”等问题。要注重实效,要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形成自评报告,争取“摘帽”。

会议对近期加强煤矿安全重点工作进行了强调,一要认真落实全国两会期间暗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工作。二要从严开展复工复产审核,确保安全复工复产、顺利复工复产。三要深化C类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四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围绕12项重点任务,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五要常态化开展重大灾害超前防治,提升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能力。

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建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纪检组长李怀兵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何备战主持会议。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相关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重点县(市、区)监管部门、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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