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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我省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1 16:04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期,我省森林草原火情多发频发,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遏制森林草原火情多发态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当前全省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当前严峻形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紧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坚决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结合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属地领导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制,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压紧压实属地、行业、经营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紧密衔接责任链条,形成工作合力,乡镇村组、林场、森林公园等重点单位,要落实巡山护林员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林有人看、山有人管,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对因履职尽责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及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火源管控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火险形势,切实加强源头管控,适时发布封山禁火命令。高火险期内,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指导公安、应急管理、林草等部门协同配合,加大巡护力度,加密巡护频次,加强用火行为监管,派工作组深入重点区域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排查消除火险隐患,特别是针对秸秆焚烧、烧地边和野外乱扔烟头等突出火因,采取超常措施进行有效遏制,坚决做到守住山、盯住人、管住火,切实减少火情发生,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细化应急准备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时刻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做到领导不缺位、岗位不缺人、责任不脱节、随时有回应。要加强火灾风险研判,开展预案演练,前置力量、备足物资,时刻做好扑救准备。要加强森林草原消防A级专业队、半专业队培训演练和体技能训练,高火险时段带装巡护,有火打火,无火防火。各地各相关部门对重要敏感火警、火情、火灾要提早介入、及时报告、快速响应,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防止因管控不力、准备不足导致火情多发、火场失控、损失扩大。

五、科学组织扑救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扑打、科学施救理念,严格执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和“三先四不打”等工作要求和安全守则,全力保证扑火人员安全,严防小火亡人,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如遇突发火情,要科学组织、有序扑救,坚持行政指挥和专业指挥相结合,立即调集足够的专业力量实施扑救,要统筹专业力量布控和运用,最大限度发挥专业力量作用,确保“一线快、二线强、三线足”,切实提升基层专业指挥能力,夯实安全扑救基础。要因时因势采取不同灭火策略,优先采用以水灭火、大型机械灭火、专业队伍灭火,情况复杂的,可配合直升机、无人机辅助进行空地协同作业;火势难以控制的,要科学开设隔离带,及时疏散群众;明火扑灭后,必须组织充足力量拉网式清理火场,进行加湿作业,严防死灰复燃。

六、强化宣传引导

各级宣传、应急管理、林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自救互救常识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违法违规用火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全民防火的浓厚氛围。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形成震慑效应。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倡导清扫墓碑、植常青树、网上祭奠等文明祭祀行为。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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