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2023050844778 | 发文字号 | 陕应急〔2023〕193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 发文时间 | 2023-05-0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救灾和物资保障 | 关键词 | 基层救灾,物资保障,通知 |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极端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和救灾工作,救灾处对全省自然灾害救助预案体系建设及救灾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了摸底。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但目前仍有一些市、县(区)级层面尚未修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个别地市灾害信息员分级培训和定期轮训落实不到位,部分地方乡镇灾害信息员对报灾业务和系统操作不熟练,对灾情统计制度和指标把握不准确,基层灾情报送和救灾救助责任落实存在短板。
请结合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和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的有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紧补强短板,夯实责任到位。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既要完备预案,更要夯实责任,有预案才能遇事不乱、处变不惊,夯实责任才能落细措施,狠抓落实。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坚决筑牢政治意识,扛起政治责任,立足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以实现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有关救灾工作安排,紧盯风险隐患、立时整改强弱,尤其是县级以下要按照基层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处置措施(见附件1)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指导基层参照“县级预案范例”(见附件2),加快把预案编制好、修订实,12月底前务必完成市、县灾害救助预案修订发布工作,确保各项救灾救助工作高效有序。二是目标精细精准,强化灾情管理。灾情信息是做好救灾工作的根本,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自然灾害统计调查制度》和有关规定,建立灾害信息员A、B角,指导督促县(区)抓紧组织开展覆盖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灾害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消除工作盲点,切实提高基层灾害信息员的灾情统计报送能力,确保灾情报送及时、全面、准确,为科学开展救灾救助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市县灾害信息员分级培训于6月底前完成,要求全覆盖。三是强化保障力度,确保救助需求。各地要抓紧对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中的短板不足进行摸底调研,总结突出问题,列出解决举措,清单式推动整改,此项工作务必于6月底之前完成,推动救灾工作实现新提升。要未雨绸缪加强救灾物资准备,立足本地实际,及时补充并前置下沉救灾物资,确保灾害救助需求,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确保“五有”。
当前,我省即将进入主汛期,近期局地迎来较强降雨,灾害形势复杂严峻。省厅郭柱国厅长在灾情简报2023年第4期上批示要“做好查灾核灾和救灾工作”,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郭厅长批示精神,做好救灾救助各项工作,及时准确统计报送灾情,适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联系人及电话:白振军 029-61166192
郭定一 029-61166198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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