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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应急管理部举行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05-10 20:21 来源:中国网

应急管理部于5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部机关会议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情况。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司长汪崇鲜,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李豪文,危化监管一司副司长刘丽,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王立忠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主持。

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 申展利: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应急管理部新闻发布会。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今天我们邀请到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司长汪崇鲜先生、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李豪文先生、危化监管一司副司长刘丽女士、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二级巡视员王立忠先生,请他们介绍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司长汪崇鲜先生介绍情况。

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司长 汪崇鲜:

今年以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均继续保持下降,但随着疫情防控平稳转段,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各种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发生了多起重特大事故,内蒙古阿拉善左旗“2·22”露天煤矿坍塌事故以及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严重冲击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在这一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对排查整改重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提出明确要求。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迅速行动,提请国务院安委会审议通过并报经李强总理审定后,于4月底印发了《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立即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最严格措施、最严谨作风、最严肃问责狠抓落实,坚决扭转重特大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部门精准执法、总结提高四个阶段,主要任务是一体推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重点把握“三个层面”和“四个突出”。

从“三个层面”分别进行细化部署:

一是企业层面,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研究并组织好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挥好安全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和电气焊、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等开展排查整治,按要求抓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二是部门层面,制定印发专项方案,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本次整治的重点,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聚焦排查整治重点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联网+监管”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

三是党委政府层面,专题学习并逐条对照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迅速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强化党政负责同志的动员部署和督导检查,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强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财力人力保障,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与以往相比,这次专项行动有“四个突出”:

一是突出“重大隐患”开展排查整治。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不搞“大而全”,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

二是突出“关键少数”狠抓全员责任落实。牢牢把握企业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主导作用,带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是突出“先礼后兵”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先请各企业集中开展全面自查自改,政府部门强化帮扶指导,然后再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倒逼,避免与监管部门搞“躲猫猫”游戏,便于摸清底数、共同发力。

四是突出“机制创新”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建立先学习培训后监管执法、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主流媒体专栏曝光、匿名举报查实重奖等工作机制,有效防范监管执法查不出问题或查出问题后不跟进整改等情况,推动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目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已经迅速部署行动,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实际细化完善有关工作任务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各阶段压茬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也建立了有关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排查整治的有关进展情况,加大工作推进和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主持人 申展利:

谢谢汪司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朋友们围绕今天的发布主题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央视新闻频道记者:

此次2023行动是针对当前生产安全形势专门安排部署的。能否介绍一下近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哪些区域?有没有一些比较突出的特点,暴露出哪些问题?谢谢!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监察专员 李豪文:

今年以来,从发生的事故情况看,一是事故总量下降,据调度快报,截至5月9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3.7%、26.1%;二是较大事故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1.5%、3.4%;三是重特大事故有所反弹。主要是传统的高危行业领域事故较为集中,煤矿发生1起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中建筑业3起、化工2起,道路运输和工贸各1起。表明这些传统高危行业领域仍然是安全整治的重点,另外其他行业还发生多起重大涉险事故;还有,事故直接原因较为集中,河北沧州“3·27”、浙江金华“4·17”两起重大火灾事故,均是违规电焊作业引发,这与去年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事故如出一辙。另外,近期北京丰台医院、中化集团下属的山东聊城公司相继发生重大事故。

这些事故反映出,一些地区在应对疫情后的经济发展挑战中,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理念没有树牢,安全底线红线没有守住,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没有统筹好,甚至只重发展不顾安全;反映出一些地区和单位在抓落实上仍有很大差距,安全生产责任悬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不高;反映出一些企业片面追求效益、追求速度,打乱正常的安全生产程序和工艺,安全现场管理混乱,违法违规忘乎所以;也反映出有的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与违法违规行为作坚决斗争的精神劲头不足、措施不果断等。当前,正处于大疫之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期、非常期,对安全生产又是一个重大考验。需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艰巨性、复杂性,立即动起来、紧起来、严起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狠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加快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真正实现长治久安、国泰民安。

封面新闻记者: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高,近期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请问此次专项行动如何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副司长 刘丽:

谢谢你的关注。近期,一些地区接连发生危化品火灾、爆炸事故,说明深入开展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任务十分紧迫。在化工和危化品领域,我们将按照“一防三提升”(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人员技能素质水平、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总体思路,固化、深化、拓展三年专项整治和风险集中治理成效,着力强化“三个聚焦”,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聚焦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结合年度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9个专项工作方案,重点突出涉及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领域、老旧装置、化工产业转移、装置设施带“病”运行等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目前,危化品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今年第一轮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核查已于近日启动实施。

二是聚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推动有关企业严格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各类危化品企业专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自查,形成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并将重大事故隐患录入信息化系统,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线上持续跟踪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线下核查整改质量效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手段,确保重大隐患逐个销号闭环清零。

三是聚焦精准严格执法。日前,应急管理部印发了《2023年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明确了29项重点事项的执法检查和处罚依据。指导各地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对照指导目录精准开展执法检查,对企业自查走形式、重大隐患屡查屡有、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举一反三不深入的严格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停产整改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严字当头,加强日常调度督导,推动切实提高重大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有效防范化解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

澎湃新闻记者:

近日应急管理部修订印发了《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请问怎样结合这个新修订的判定标准,推动地方和企业部署开展好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二级巡视员 王立忠:

新修订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包括管理类、行业类、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共64项,这是工贸行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重要依据。我们将重点从四个方面来推动地方和企业抓好排查整治:

一是准确理解和掌握标准内容。近期,应急管理部将出台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材料,逐项对64项条款的名词术语、具体判定情形和除外情形进行详细解释说明,也将分行业邀请专家录制专题培训视频讲解阐释。组织工贸企业和监管执法人员利用专项行动自查自改这段时间,抓紧学习、深入理解判定标准要求。

二是督促企业“关键少数”依法履职。明确所有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专项行动总体要求,组织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格落实组织自查自改、落实全员责任、危险作业整治、外包外租整治、应急救援演练等5项重点任务,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确保将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闭环整改。

三是坚持热情服务和严格执法并重。各级监管部门通过聘请专家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企业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突出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等高风险行业领域,确定重点整治范围和事项,开展全覆盖精准执法,对其他工贸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对企业自查并按规定报告且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隐患依然存在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四是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将按照部统一部署,全过程组织专家参加明查暗访和督促指导。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全面开展核查抽查,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着力解决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推动相关企业将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整改到位。同时,我们将大力宣传各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分期分批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执法案例,对走形式走过场、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等问题,采取警示建议、约谈通报、督办问责等措施,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央视社会与法频道记者:

按照工作安排,5月上旬是动员部署阶段,能否介绍一下2023行动的这一阶段各地、各部门的开展情况?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大工作统筹推动力度?特别是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有什么监督制约措施?

汪崇鲜:

谢谢你的提问。方案印发以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持续统筹调度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大部分省份和部门都行动迅速、及时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总体来看,各地、各部门对此次专项行动都高度重视:一是各地高位推动,目前有24个省份由省委书记或省长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通过成立领导机构、工作专班、督查组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其他省份也都在近两天完成动员部署工作。二是坚持因地制宜,从各地印发的实施方案来看,都紧密结合了本地区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了细化完善,建立了符合地方实际的制度机制,提出了具体量化、突出重点的工作任务,为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序抓好后续阶段任务落实:一是加强统筹调度,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经成立工作专班,通过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二是重点督导检查,目前,20个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已陆续进驻各个省份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结合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暗查暗访,进一步摸实情、查实况,通过媒体加大警示曝光力度,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组织实施,确保行动见效。三是强化跟踪问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有关要求,将专项行动的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以及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予评为“优秀”等次,并将视情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把责任落到实处。

南方都市报记者:

行动总体方案对安全生产举报工作作出了进一步部署,鼓励社会公众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采用多种形式参与安全生产举报,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

李豪文:

发动群众举报是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自去年将举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来,各地区积极推动,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一是举报渠道不断拓宽。去年,应急管理部开发了“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并开通了微信举报小程序,大家可以通过搜索“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几个关键字,即可进入系统,非常方便。一些地方还通过“随手拍”、以“微信红包”发放奖励等形式鼓励举报。二是宣传发动广泛深入。大部分地区普遍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张贴举报“二维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和专题动员,让社会公众知晓“举报有渠道、过程有保障、查实有奖励”。三是典型示范持续推动。各地区普遍定期公布举报典型案例,引导规范有力有序开展举报工作。最近应急管理部将公布第四批典型案例。四是举报人信息保护严格严密。建立了举报信息可追溯工作机制,即使内部也严控知悉范围,一旦发现有关地方和单位泄露举报人信息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五是举报数量大幅上升。2022年全国收到举报21万余件,同比增加2.4倍;查实13万余件,同比增加3倍,查实率创出新高;发放举报奖励3300万元,同比增加1.2倍。今年一季度,全国受理举报量同比又上升25.1%,发放举报奖励440万元,上升91.5%。

通过举报查处了一大批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如应急管理部通过全国举报系统,查处了一起死亡14人的重大瞒报事故、起初谎报2人,一起瞒报死亡9人的较大事故;河南省应急管理厅通过群众举报查处了一起瞒报事故,依法依规对该企业罚款145万元,奖励举报人3万元;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和国家矿山局福建局通过群众举报查实一起严重违法行为,对该企业重罚398万元,奖励举报人6万元。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还有一些企业建立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对企业员工适当奖励,对消除隐患、防范事故确实发挥了很大作用。我们也希望出现更多的“朝阳群众”,因为安全生产就在身边,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是我们党的制度优势和优良传统,通过发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举报,就是要打好围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人民战争。希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中用好这一手段,打好这一仗,并不断扩大成效,久久为功。

央广交通广播记者:

近期应急部组织了联合执法小分队对部分地区进行了暗查暗访,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下一步还有哪些工作安排?

王立忠:

近期应急管理部组织联合执法小分队,针对电气焊作业、外包外租、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出口三个方面,分赴河北、安徽、河南三省开展专项暗查暗访。目的是通过“小切口”抓重点,推动各地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重敲警钟,毫不松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我们抽调地方6名安全生产执法骨干和3名消防救援队伍防火监督业务骨干,搭配媒体记者,组成3个联合执法小分队,由部机关司局级干部和处长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了郑州、合肥、石家庄、保定4个地市14个区县的41家企业和单位,共发现问题隐患79条,其中电气焊违规动火和无证假证问题突出,外包外租和安全出口管理薄弱情况比较严重,此外还有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暗查暗访结束后,联合执法小分队分别将抽查情况和问题隐患清单反馈属地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特别是对12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严格对其及相关企业实施“一案双罚”。在督促地方严肃查处做到执法闭环管理的同时,应急管理部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警示同类企业吸取教训,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媒体及时播发相关信息,向社会发出了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在行动”的强烈信号。

下一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2023专项行动各阶段重点工作,我们将推动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继续部署开展暗查暗访,深入排查“厂中厂”、医疗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场所,下力气整治违规电气焊、封闭安全出口、不按规定外包外租等违法行为。根据抽查情况,将综合运用警示曝光等手段形成严抓严管强大声势,推动同类企业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管理、外包外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中国青年报记者:

近年来,应急管理部组织开展了多种类别危化品专家指导服务,受到基层应急管理部门、企业的认可和好评,已经成为了应急管理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响亮品牌,此次专项行动也强调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请问具体将从哪些方面发力推进?

刘丽:

感谢你的提问。近年来,应急管理部相继组织开展了多种类别危化品专家指导服务,为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了有力支撑。2023年,危化品专家指导服务工作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着力在巩固深化提升上下功夫。在巩固危化品安全生产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基础上,继续深化开展50个产业转移重点县(园区)、119个企业数量较多的化工园区专家指导服务,紧盯硝酸铵、硝化两类高风险企业,延伸拓展至液化烃储罐区、双氧水、液氯和氯乙烯等高危细分领域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分类优化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标准,推进建立健全专家指导服务长效机制。

二是着力在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上下功夫。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动年度部署的2轮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管控、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排查整治、液化烃储罐区整治等各项防范化解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坚决遏制危化品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是着力在放大示范带动效应上下功夫。坚持授人以渔,加强现场教学、培训指导,推动提升基层应急管理部门和危化品企业从业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为地方留下一支带不走的专家团队。坚持以上带下,示范带动,指导推动各地区借鉴应急部专家指导模式,结合地方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省级专家指导服务。

目前,2023年第一轮53个危化品安全生产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已经完成,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和硝化企业专家指导服务正在进行中,双氧水等高危细分领域的专家指导服务也将于近期陆续开展。

凤凰卫视记者:

事故隐患是动态存在的,对隐患的排查整治不能一劳永逸,请问在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方面,有何考虑?

汪崇鲜:

谢谢你的提问,提问很专业。事故隐患总是随着生产经营活动不断产生,总是动态存在的,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不能一劳永逸。当前重特大事故多发,其实是安全生产领域深层次矛盾问题的集中反映,比如近期“小施工、惹大事”的火灾事故中,不仅仅反映了违规动火、外包外租管理混乱的问题,也反映了相关领域资质管理、培训教育、监管执法等方面全链条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需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因此,我们既要抓好面上存量隐患的排查整治、防止重蹈覆辙,也要立足“两个根本”、攻坚解决一些顽症痼疾,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完善以下“三项机制”:
一是完善事故隐患辨识机制。排查整治首先要有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和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对此也有明确要求,但是目前一些行业领域还没有制定出台有关标准,这不利于企业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本次专项行动将推动相关主管部门结合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抓紧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补齐隐患辨识标准缺失的短板。
二是完善企业自查自改机制。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要排查隐患归根结底是要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正如前面提到的“先礼后兵”。所谓“先礼”就是突出企业的自查自改,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迅速整改到位;难以立查立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加强帮扶指导;对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的,有关部门依法不予行政处罚。通过以上工作机制强化正向激励,推动企业真查真改、滚动排查、常抓不懈。

三是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机制。这次专项行动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求各地区建立完善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汇总梳理企业上报、督导检查、群众举报等途径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这个数据库的建立不仅针对这次排查整治,而是要长期使用、不断完善,这样才能对本地区的事故隐患做到“心中有数”,督促各有关方面对重点隐患问题加大治理力度,逐条整改到位并对账销号,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底数要清、任务要明、整治要实,真正把“时时放心不下”落到实处。

央广中国之声记者:

此次专项行动特别强调要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马上就要到六月份了,请问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哪些针对性的安排?

申展利:

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已经就今年的活动安排发了通知,对活动作了全面部署。这里给大家介绍几项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心入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念、原则、方法、路径等作出深入阐释,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今年“安全生产月”,首要任务就是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推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是突出关键少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即带头组织本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三是从身边事抓起,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物,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从小事入手行动起来,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四是强化监督警示,鼓励媒体和企业员工曝光和举报安全隐患。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行业领域,采访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典型案例。开通“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 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员工查找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

五是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公众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今年“安全生产月”将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比如企业要针对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应急演练,开展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特别是让员工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农村针对气象、地质、洪涝灾害等开展应急演练,城市社区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等开展应急演练,学校针对学生交通安全、地震逃生、暑期溺水等开展应急演练,家庭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等开展应急演练,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环境,筑牢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人民防线。

主持人 申展利:

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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