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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2023060848482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2023〕71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 发文时间 2023-06-16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新闻宣传 关键词 安全生产月,期间,有限空间,安全,宣传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驻陕及省属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23〕5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此类安全生产事故,现就在全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专题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近期,全国多地接连发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各市、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总结并吸取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教训,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专题,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与解决当前制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难点问题相结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单位、明晰重点任务、落实责任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专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隐患我知道”宣传活动

各市、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面开展有限空间调查摸底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牵头负总责,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熟悉掌握安全风险隐患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账,对其中的有效信息,要面向社会公布,让社会公众熟知身边的风险隐患。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方案,督促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开展组织有限空间辨识、作业风险隐患排查活动,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学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操作规程,积极查找身边的安全风险隐患,自觉做到“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隐患我知道”。

三、主动服务,大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活动

各市、各部门和单位要通过专题培训、现场观摩、企业走访、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积极推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开展专题培训,督促企业单位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条件确认和全程监护。要采取帮扶措施,督促指导有限空间重点企业,特别是安全基础薄弱的民营和小微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强化知识技能培训、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程序宣贯,切实提高全体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要加强执法检查,对有限空间辨识、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的,依法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四、强化宣传,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各市、各部门和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活动,发动群众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要广泛宣传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常识,要结合“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基本知识、作业规程、风险辨识和科学施救等内容。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警示教育,深入学习近年来全国有限空间作业典型案例,特别是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发生的安全事故,剖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提高企业员工、社会群众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陕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宣传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并通过媒体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请各市区、各部门和单位将专题宣传活动纳入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一并及时报送进展情况,于6月30日前一并报送总结。

联系人:税永波    联系方式:029-61166236

邮  箱:88771582@qq.com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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