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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助力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2023070853573 发文字号 陕应急〔2023〕335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 发文时间 2023-07-25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助力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规划财务 关键词 管理,事故,监督管理,保险,转发,专项,排查,整治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省内各监管分局,咸阳、铜川、榆林、安康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各市保险行业协会: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助力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应急厅函〔2023〕16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功能作用助力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工作举措,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助力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省内各监管分局要强化统筹协调,紧密结合专项行动部署,指导督促辖区内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针对投保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责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帮扶活动。要联合制定辖区内安责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帮扶活动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阶段安排有序压茬推进。帮扶活动方案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确保帮扶措施取得实效。各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要按照帮扶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投保企业实际细化帮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演练等事故预防服务,应实现投保企业帮扶活动的全覆盖,要通过充分发挥安责险功能作用助力专项行动的开展,切实降低投保单位的风险隐患。

三、强化监管,闭环管理。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依法主动投保安责险,对应保未保或用其他保险产品替代安责险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省内各监管分局要指导督促各安责险承保机构认真履行合同责任,发挥保险功能,参与事故预防,对未按合同约定开展事故预防服务或经营安责险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机构,要依法查处或予以纠正。各安责险承保机构在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如实记录、建立台账并书面告知投保单位,协助做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拒不整改的投保单位,要立即报告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执法。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安责险功能作用助力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努力提升各单位对安责险特别是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的认识,增强投保积极性。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和各市保险行业协会要统筹行业力量,创新宣传方式,统筹运用传统及新型媒体手段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对在充分发挥安责险功能作用助力专项行动中的好的做法、典型案例要认真总结、萃取经验、积极宣传。

请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本地安责险的投保情况及充分发挥安责险功能作用助力专项行动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送省应急管理厅,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省内各监管分局将辖内保险机构利用安责险助力专项行动情况、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将本单位落实安责险助力专项行动情况于2023年11月30日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联系人:郭鹏  029-61166218(省应急管理厅)

           常璇  029-8833832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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