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启动省级IV级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索引号 | 2023070852896 | 发文字号 | 陕汛旱电〔2023〕14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防汛抗旱处 | 发文时间 | 2023-07-2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启动省级IV级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防汛抗旱 | 关键词 | IV级,防汛,应急响应 |
各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总各成员单位:
27日8时至18时,我省陕北南部局地、关中西部、陕南西部出现分散性暴雨,略阳、千阳、宁强出现大暴雨,全省有30个县(区)降水超过50毫米。省气象台7月27日17时30分升级发布暴雨橙色预警,预计27日20时至28日20时全省将出现大到暴雨,局地有大暴雨。根据《陕西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防总决定于7月27日19时启动我省IV级防汛应急响应。
请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降雨过程的防汛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各级防汛责任领导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提前分析研判、发布预警预告,及时启动或升级应急响应,坚决果断提前撤离转移危险区群众。要突出抓好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城乡渍涝、危房危窑等灾害防范和水库、尾矿库、淤地坝防守,及时关停涉河危险区作业,严格涉河地区人员警戒管理,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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