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对省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645号提案的答复函
张锋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应急管理工作的长期关心和支持。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布局实施航空应急救援(航空医疗救护)的建议》(第645号提案)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近年来我省应急管理工作的实践,现答复如下:
2021年11月2日,我厅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中关于“推进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印发了《陕西省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案》。依照《方案》,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全省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联动机制
2022年3月17日印发《关于陕西省航空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工作职责和成员名单的通知》(陕应急〔2022〕86号),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成成员,承担领导小组职责。
航空应急救援协调机制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会同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改、工信、公安、财政、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健等部门,空军、民航、消防救援、通信、气象、中航油西北分公司、西部机场集团及通用航空企业和有关通航机场等共同建立。主要职责包括:做好航空应急救援力量综合协调和组织保障,推动相关机场纳入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实现应急救援飞行任务优先审批、优先放行,航材、航油、维修等优先保障;做好全省航空应急救援力量的储备和规划建设,开展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案修订。近年来,该协调联动机制在航空救援体系建设、救援任务保障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二、推进我省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现常态化网络布局
结合我省灾害事故风险特征及省内通航企业等航空优势资源,2021年11月2日印发《陕西省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案》(陕应急〔2021〕454号)。为保障全省航空救援体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积极推动航空救援体系建设项目纳入我省“十四五”规划和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框架布局为“1+8+500”的全省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即1个航空应急救援主基地、8个航空保障站、500个起降点的基础配套建设,为航空救援力量提供起降、加油、维修、气象、通信等综合服务保障,推动航空救援力量在全省实现“1+8”常态化备勤,从而实现全省应急航空力量“1小时”全覆盖的目标。
三、加大政策引导,创新运行模式
后续,我厅将以“政府助力、政企共建、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通过建立、优化全省航空应急救援建设布局,实现救援直升机常态化备勤,共同推动我省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政府“全灾种、大应急”综合应急救援水平。同时,引导应急、医疗、公安、消防、农业、林业等需求单位统筹资源、购买服务,推动“陕西模式”发展。
感谢您对陕西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您的关注将激励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同时也希望您能继续为我省应急管理工作献言献策,同我们一道为陕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8月11日
(联系人:陈亚鹏 联系电话:029-61166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