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征集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短视频作品的通知
索引号 | 2023120876489 | 发文字号 | 陕应急函〔2023〕978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教育培训处 | 发文时间 | 2023-12-12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征集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短视频作品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教育培训 | 关键词 | 征集,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短视频,作品 |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咸阳、铜川、榆林市煤矿监管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陕应急〔2023〕401号)要求,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升员工安全生产素质和应急技能,拟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短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监管部门,省内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中央驻陕、省属、市属及以下国有企事业单位。
二、作品主题
(一)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与企业相关的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剖析,通过视频让员工认识到事故的严重性和后果,引以为戒。
(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针对企业的生产特点和员工岗位需求,制作的企业或行业岗前安全培训作品,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个人防护等,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预防事故发生。
三、作品类型
各单位现有视频类作品,参评作品范围为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及其它视频类作品。
四、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具有鲜明时代性和针对性。
(二)作品坚持政治性、专业性与艺术性相统一,主题清晰、创意新颖,具备较高的艺术水准和制作水平。
(三)作品内容适合全媒体平台广泛传播,原则上作品里不得出现单位名称和商业标识特征。
(四)作品应为原创作品,需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省应急管理厅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有抄袭、盗用等侵权问题的,取消参加活动资格。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由省应急管理厅教育培训处和新闻宣传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承担活动的策划、征集、评选等工作。请各市(区)应急管理和煤矿监管部门、中央驻陕和省属国有企事业一级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征集本地区(本单位)的原创作品,择优选取3-5部优秀作品报送。
(二)宣传运用
由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对各单位报送作品进行评选,优秀作品将作为可推荐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培训内容(课程),由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企业进行观看学习。同时,将选取部分优秀作品在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进行宣传展播。
六、报送要求
(一)技术标准
视频时长30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500MB,建议分辨率720p及以上,码率10Mbps以内,格式为mpg、mp4、rmvb、rm、mpeg、avi、wmv、mov、flv格式;若发布视频动态,分辨率目前建议720p及以上,使用常见码流,码率10Mbps以内且原片无瑕疵,帧率60fps以内;音频建议使用AAC流,码率128kbps及以上,采样率48kHz及以上。
(二)报送形式
报送短视频作品单位填写《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短视频征集报送作品汇总表》(见附件1),每件报送作品均需建立电子版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作品名称+单位全称”,文件夹包含:视频文件、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短视频作品征集登记表(见附件2)、以及剧本、字幕等相关电子版资料。
(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征集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短视频活动,细致梳理本单位现有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短视频作品,确保报送作品质量。短视频作品由各市(区)应急管理和煤矿监管部门、中央驻陕和省属国有企事业一级单位分别向省应急管理厅汇总报送,各市、县国有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向各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或煤矿监管部门报送,请各单位于12月29日前将短视频作品资料发送至邮箱或者邮寄省应急管理厅。
(四)本次作品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短视频作品仅用于安全生产和应急教育培训及宣传,不会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邮寄地址:西安市经开区未央路208号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收件人):夏 彬
电 话:029-61166066 133****1206
邮 箱:jypxc6116@163.com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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