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4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参展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2024010878885 | 发文字号 | 陕应急函〔2024〕2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 | 发文时间 | 2024-1-0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4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参展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科技和信息化 | 关键词 | 2024,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 |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应急管理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关于举办2024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的预通知(国际交流函〔2023〕2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与,组织有关单位围绕应急管理信息化、消防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及事故救援四个领域的技术装备按时参展,并就参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
应急管理部已经连续多次成功举办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通过举办展览会,促进应急管理关键技术和应急装备政产研学用一体化发展,取得了良好效果。企业通过参展平台,能够展示装备和技术,增加企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各市应急管理局、厅机关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参展推荐工作,积极动员有意向且具备相关技术装备研发制造能力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参展,按照标准条件筛选,严格审核把关,高标准做好中国应急展参展相关工作。
二、积极组织参展
请各市应急管理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围绕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应急监测保障、高风险无人智能抢险救援、重特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航空应急救援等方面能力建设所需要的技术装备,积极推荐有意向且具备相关技术装备研发制造能力的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参展,对有意向参展的单位做好相关对接和服务。
三、确定参展单位
省厅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按照《通知》要求和展会内容,在先期报名的基础上,对参展的装备、技术进行先进性、实用性、专业性评审,并结合厅机关相关处室意见,确定我省参展单位,由省厅统一推荐至展览会主办单位。
四、认真组织申请
参展单位和推荐单位分别填写《2024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参展申请表》《2024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参展推荐表》(附件),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厅科技和信息化处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马 峰 联系电话:029-61166253
邮 箱:3163378882@qq.com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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