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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提示函

索引号 2024010879996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函〔2024〕2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发文时间 2024-1-06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提示函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 关键词 春节前,安全生产,加强,防范,提示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临近春节,人员流动加剧、物流量提升,加之低温寒潮、浓雾、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多发、局部突发,生产工作外部环境变化大、风险大。建筑、商贸、能源、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岁末抢工期、赶进度的冲动强烈,供暖、供气、供电、供水、通信等民生基础保障行业高位运行,维保工作量大、频繁;节前人员思想浮动,企业停工停产封存设备工作集中,各类风险叠加交织,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易造成生产事故集中出现。为确保全省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现就加强当前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提示如下:

一、树牢安全意识,强化风险研判

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春节前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找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因素,科学确定风险,及时调整优化防范措施,研究更加务实、管用、高效的硬招实招。

二、聚集重点企业,加强工作调度

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摸排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内高风险企业、临近产能上限企业生产状况,充分掌握节日期间企业开工、停产情况,尤其是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重点高危岗位人员等到岗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和指导帮扶。相关部门要督促节日期间保持生产运营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对重要岗位设置AB角或做好人员储备,确保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作业人员无缺位、不失位。

三、紧盯重点领域,深化隐患整治

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进度,严禁赶工期、抢进度、冒险蛮干;要统筹组织好作业人员接续,防止疲劳作业、带病作业;要加强生产现场监管,企业负责人、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骨干必须在岗在位;要加强设施设备检维修,保证性能可靠、运行良好,确保检维修作业、非常规作业、动火、有限空间、登高等危险作业安全。建筑施工领域,交通、水利、能源、住建等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履职尽责,既要管好施工质量,还要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重点关注管沟开挖、深基坑、高支模、登高、地下暗挖、脚手架等危险作业,严防高空坠落、坍塌、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等事故。“气、水、电、暖、通信”等民生保障领域,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高空攀爬、安全用电等作业要求,特别在紧急抢修时要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切实抓好作业现场安全监管。道路交通领域要密切关注“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以及“三超一疲劳”、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极端天气紧急调度,及时做好车辆引导疏散、事故抢救等工作。消防领域要密切关注医院、养老、大型商超、教育培训、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明火取暖、堵塞消防通道、屏蔽消防报警信号等风险隐患。烟花爆竹领域要高度关注市场需求旺盛引发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存储问题,禁燃、禁售地区需严密防范非法燃放行为。既有建筑、特种设备、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加强老旧房屋、大跨度建筑、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场所和设施的安全防范。

四、严格检查执法,夯实主体责任

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采用“四不两直”、联合执法、交叉互查、驻点监管等方式,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实施线上巡查,对不放心的企业进行每日调度,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气、水、电、暖”保供、烟花爆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旅游景点等行业领域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省安委办将于近期派出暗访组对有关市(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暗访暗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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