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2024010880154 | 发文字号 | 陕安委办函〔2024〕3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行业指导处 | 发文时间 | 2024-1-0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行业指导 | 关键词 | 加强,一氧化碳中毒,防范 |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冬春季节天气寒冷,是一氧化碳中毒意外事件易发期和高发期。2023年12月下旬以来,山西太原小店区一自建出租房发生中毒事件,造成29人受伤;河南安阳白璧镇某美食城一包间内6人使用炭火吃火锅时中毒,造成3死3伤;甘肃临夏一工地宿舍发生中毒事件,造成1死4伤。
今年1月6日,榆林定边郝滩镇发生一起散煤取暖中毒事件,造成4死1伤。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落实镇村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引导,做细做实预防工作,切实杜绝此类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冬季取暖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狠抓责任落实。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公共大安全”理念,充分认识做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采暖安全防范应对工作的提示函》(陕安委办函〔2023〕122号)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推动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再部署、再排查、再落实,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要把责任、措施、力量下沉到乡镇、村组和街办、社区等基层末端,夯实行业部门和乡镇街办责任,织密、织牢监管网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预防为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辖区内幼儿园、学校宿舍、养老院、福利院、农村(社区)、城中村、酒店、旅馆(主要是经营性自建房、民宿)、火锅店、民工宿舍等使用电、燃气、燃煤或火坑取暖设施全面开展检查,建立摸排检查台账,做到户户见面、户户排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设施设备要立即予以更换或取缔、对不符合通风要求的场所要现场整改到位且要有防止问题反复的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为居民统一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把危险信号报警在事故之前。各有关部门在冬季安排安全检查活动时,要把安全取暖、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作为必查内容。
三、强化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宣传引导的关键作用,全面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公众号、网络、自媒体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手段,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深入企业、学校、机关、农村(社区)、公共场所等,普及冬季取暖安全防范措施、注意事项、自救互救技能及安全相关知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及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等力量,结合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不漏一户,挨家挨户开展入户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强督导,提升工作质效。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实地检查、督促检查和受理举报等多种形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强化末端落实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提高基层检查质效,推动冬季取暖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落地落实,全面筑牢安全防线。要强化事前问责、事中监管,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大力表扬,对在防范一氧化碳中毒风险中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问责。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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