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4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2024010883474 | 发文字号 | 陕应急〔2024〕18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 | 发文时间 | 2024-01-2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4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执法 | 关键词 | 综合行政,执法,工贸行业,工作要点 |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厅相关处室:
现将《2024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1月20日
2024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工贸行业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4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工作部署,紧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主线,紧盯薄弱环节,强化治本措施,狠抓督导考评,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一、综合行政执法方面
聚焦制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查找根源,强化措施,加强执法保障,夯实执法基础,重点做好十方面工作:
(一)推动建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质量监督考评奖惩机制。将执法考评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定期考评通报省、市、县三级“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运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典型案例报送、行刑衔接实施等执法质量情况,促进行政执法效能提升。
(二)强化执法督导检查。制定出台《陕西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并组织实施,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问题开展“回头看”,对存在问题单位和人员进行约谈问责通报。强化廉政警示教育,探索推进行政执法和纪检监察衔接工作机制,守牢执法办案廉洁底线,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三)建设执法数据信息平台。依托陕西省应急管理“互联网+执法”系统,完善省、市、县行政执法信息汇总采集,开展执法信息分析研判,提升执法督导针对性、精准性。
(四)推行分级分类执法。夯实属地监管责任,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深化重大事故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推进重大事故隐患销号闭环清零。
(五)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刑衔接机制,用好追责问责利器,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六)强化执法人员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以政治建队为引领,扎实开展省市应急系统执法人员年度复训,指导市县做好年度复训和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养,维护应急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七)加强“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和典型案例报送。每季度对“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和典型案例报送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实现全员执法全程“上线入网”,力争“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在全国排名靠前,全省典型案例报送率实现100%、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八)开展执法案卷评查。通过联合省司法厅、聘请省厅法律顾问等方式,每季度按比例抽取省、市、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排名,推动行政执法质量有效提升,杜绝因执法程序不规范引发信访、行政复议等情况。
(九)坚持精准执法与服务并重。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充分发挥专家专业优势,对违法企业既依法实施处罚、又提供指导帮扶,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公信力和影响力,实现行政监管执法与企业安全管理良性互动。
(十)加强对市县应急管理执法机构及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加快推进剩余22个单位标准化创建。督促市县健全执法队伍,发挥执法辅助力量作用,完善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的聘任管理。及时配备更新执法装备,提升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方面
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工贸高危行业和重点环节监管实际,健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加快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做好十方面工作:
(一)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建立健全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推动工贸企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制度。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把销号审核关,确保整改到位、动态清零、闭环管理。
(二)建立执法问责考评机制。结合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建立工贸行业执法考评工作机制,对市县打击工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约谈问责等情况进行排名通报,促进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提升。
(三)持续推进包保责任落实。按照分级分类和属地监管原则,省厅与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中央驻陕及省属重点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按季度开展考核、量化评分、排名通报,进一步夯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四)强化安全监管科技赋能。加快建成粉尘涉爆、金属冶炼等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和非现场执法感知智能分析研判系统建设。建立企业信息录入管理制度,动态掌握企业底数,为精准科学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五)紧盯关键环节安全监管。强化冶金、有色、建材等工贸重点行业风险管控,加大对高空作业、动电动火、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危险环节和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的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提升防控重大安全风险能力。
(六)狠抓重要时段安全监管。每逢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及时提醒企业防范化解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市县开展专项执法督查检查,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七)加强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理解运用,组织工贸监管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复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推动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
(八)依法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按照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加大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鼓励支持企业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持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提质增效。
(九)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对新改扩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实施以来已经建成但未进行设计审查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
(十)提升标准化创建质量。加大推进二级、三级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力度,严格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一票否决”,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鼓励引导工贸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一级标准化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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