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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4年应急管理规划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2024010888240 发文字号 陕应急〔2024〕38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 发文时间 2024-01-31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4年应急管理规划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规划财务 关键词 2024年,应急管理,规划财务,工作要点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厅相关处室:

 现将《2024年应急管理规划财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1月31日

2024年应急管理规划财务工作要点

2024年我省应急管理规划财务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按照“全灾种、大应急、大安全”总体思路,重点围绕全省自然灾害预防和灾害救助,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预防和整治,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技术、装备能力提升,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资金项目支撑保障作用,以推动“十四五”全省应急体系规划及重大工程组织实施、经济政策贯彻落实和加强专业机构监管等重点工作为抓手,积极为推进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推动以高水平安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开展“十四五”规划工作任务落实

1.落实年度工作计划。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督促重点项目组织实施。按照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强区域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等相关要求,聚焦新形势下应急管理面临的新任务、新挑战,调整一批、新增一批、建设一批、完工一批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确保“十四五”规划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3.落实项目资金。积极联系应急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落实项目资金;督促各市管理部门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4.健全推进机制。根据“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实施监测评估,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二、强化预算资金管理

5.强化项目预算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提升绩效管理质量。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预算执行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及时预警、重点约谈、专项检查、考核奖惩等机制,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6.严格资金项目管理。按照“全灾种、大应急、大安全”总体思路,针对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化,聚焦重点行业和秦岭、黄河流域等重要区域,扎实做好2024年中省投资项目储备、申报、立项、批复、实施等各项工作。

7.加强国债项目管理。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陕西省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预〔2023〕78号),抓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预警指挥、航空应急项目组织实施,协调各级发改、财政、应急部门落实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统筹做好项目建设和绩效评价工作。用足用好国家增发国债政策,加快构建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和工程体系,提升我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

8.健全完善制度建设。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补助程序和标准,加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推动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9.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要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严格“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评价问责”闭环管理。

10.抓好中央专项资金督导核查。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开展等情况进行督导核查,加快投资计划执行,切实发挥投资效益。严格惩戒激励,督促落实好项目实施主体责任。

三、持续深化拓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

11.加强项目谋划。紧盯国家宏观政策和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对标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新增国债等政策,持续滚动加强高质量项目谋划工作。

12.严格项目论证,加快转化速度。紧紧围绕“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重大项目,煤矿、危化、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事故预防及重点隐患治理,秦岭、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救援等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协调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提升项目储备质数,争取中省财政资金支持,加快项目转化工作,协调推动项目高质量建设。

13.强化项目服务保障。持续做好2024年省级重大竣工项目的跟踪服务,对高质量项目前期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工作主动靠前服务,强化高质量项目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

四、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

14.提升安全评价机构监管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应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机构监督管理的意见》精神,提高监管效能,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完善评价检测机构监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强全链条监管。

15.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手段,全面落实安评机构分级分类精准集中执法,把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作为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以资质保持、日常执业行为为抓手和突破口,不断提高执法质量,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执法效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全面净化安全评级机构市场行为。

16.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评价机构直接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审批把关责任,进一步完善第三方评估和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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