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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2024020888393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2024〕16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行业指导处 发文时间 2024-2-2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行业指导 关键词 2024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

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安委办制定了《2024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

2024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综合监管行业安全工作规律特点,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职责,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旅游、教育、铁路、民航、电力、水利、民爆、水运、农业、邮政、通信、体育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走深走实,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效力

1.加强信息报送。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时限、格式,及时收集、登记、整理,认真起草省安委会会议材料,强化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和督导落实。对重点信息、经验教训及时分享,推进行业领域互相学习借鉴。

2.加强会商研判。建立稳定高效的会商研判机制,紧盯重点地区、重大气象条件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每季度或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前,组织相关行业领域安全主管部门进行风险会商研判,提出对策建议和工作措施。

3.加强约谈通报。依据《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陕西省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的有关市区、综合监管行业部门或企业开展问责、约谈,强化工作落实效力。

4.开展三年行动。印发我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推动攻坚行动阶段任务落实落细。

二、抓牢重点行业,凝聚监管力量

5.道路运输领域。协调交通、交警部门开展货运车辆整治、重点路段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危桥改造等防范工作;加大“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动道路运输车辆智慧监控和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全力保障春运、“两会”等重要时段安全。

6.建设施工领域。协调房屋、市政、道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通信等建设施工领域,深化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加强隧道开挖、深基坑等危大工程,有限空间、动火、高处等危险作业,以及第三方劳务人员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

7.城镇燃气领域。协调住建部门深化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实施城市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燃气安全许可准入及事中事后监管和燃气自闭阀、自动切断阀等产品应用。

8.特种设备领域。协调市场监管局深入实施电梯、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涉及公共安全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抽查和证后监督抽查,持续整顿检验、维保等第三方服务市场。

9.文化旅游领域。协调旅游管理部门加强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和重点时段、重点景区的安全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强化浮桥吊桥、高空秋千、步步惊心、高速刺激、漂流潜水、户外探险、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

10.教育培训领域。协调教育、科技、体育等部门抓好校园、培训机构的实验室、窨井、礼堂、体育馆等重要点位,防范燃气、消防、踩踏等重点风险,强化应急演练。

11.铁路民航领域。协调西安铁路局强化铁路用地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治理,加快道口平改立工作;指导西安、宝鸡、咸阳等市加强省级财政保障的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强化监护人员管理、培训,完善道口设施。协调国家民航局西北监管局深入开展通用航空安全整治。

12.其他行业领域。协调推动有关部门抓好既有建筑、水上交通、体育、农业等行业领域安全防范,不断巩固安全成果,为促发展提供全面安全保障。

三、强化典型引领,推进示范创建

13.持续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支持西安市加快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试点建设,提升城市安全风险辩识、防范、化解水平。及时总结西安市做法,鼓励支持汉中、榆林等有条件的市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14.持续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鼓励住建、交通、民爆、旅游等行业部门出台激励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增强企业自主安全管理能力。

15.持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继续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农机安全工作水平。

四、开展调研培训,提升综合监管质效

16.加强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监管。调研冒险刺激类游戏、体育竞赛、氢能源等新兴业态监管现状,协调相关部门厘清职责边界,推动地方落实属地责任。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已明确新兴业态监管,持续巩固责任体系建设。

17.深入调研督导重点行业。开展交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调查研究,开展电力行业领域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督导和地铁、通信施工安全专项督导。

18.强化培训提升专业能力。组织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专项培训,解读《陕西省省级部门及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暂行规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规范文件,交流探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方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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