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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4年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2024020888529 发文字号 陕应急〔2024〕45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发文时间 2024-02-04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4年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调查评估和统计 关键词 2024年,调查评估,统计,工作要点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4年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要点》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2月4日

2024年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要点

2024年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省应急管理中心工作及治本攻坚核心任务,聚焦事故调查、统计分析、举报奖励、诚信管理、灾害评估等工作重点,抓裉节、补短板、求实效,在规范程序、强化能力、提升效率上下功夫,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聚集事故调查,强化法制、规范、专业化水平

1.更高水平落实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各级事故调查要重心下沉的要求,加大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力度,对典型的较大事故主动提级调查,对工矿商贸较大事故全部挂牌督办,其他行业领域较大事故应挂尽挂,加大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一般事故挂牌督办力度。督促指导各市(区)用好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两个手段,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巩固完善事故调查协作机制制度。加强与矿山、铁路运输、水上交通、航空运输、特种设备监管等行业部门事故调查工作的衔接、配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指导各市(区)加强事故调查工作与纪委监委的配合,建立健全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衔接机制制度,强化事故追责问责工作。

3.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加强事故调查过程监督,跟踪指导较大事故及挂牌督办事故调查过程,及时纠正调查偏差。严格事故调查报告审核,对挂牌督办事故调查报告逐一审核,严把性质认定、责任追究、整改措施制定关口。组织事故调查工作专项检查,对市、县(区)普遍性和典型性问题进行通报和重点提示。督促各市强化对县(区)一般事故调查工作的监督,确保调查处理合法合规合理。

4.进一步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能力。组织事故调查培训,邀请应急管理部领导和国内专家授课;开展典型事故调查现场教学;发挥省市县三级事故调查骨干力量“传帮带”作用,提升调查人员整体水平。

5.全面提升事故调查处理质量。广泛借助专家力量助力事故调查,增强事故调查的权威性、科学性。严格规范事故调查报告,力争准确、透辙、清晰。重点指导督促市县解决事故原因调查不全面、事故定性不准确、追责尺度把握不精准的问题,确保每一次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教育不放过,确保事故调查程序合法、证据充分、认定准确、处罚得当,上级认可,群众信服。

6.扎实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按期对2023年省政府组织调查的事故开展评估,既重视直接问题整改,更要评估党委政府、行业部门改进工作情况,实现事故调查闭环。坚持动态清零,督促市县对结案 10 个月至 1 年内的事故及时评估,针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事故整改浮于表面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检查督促。年底前全面评估全省事故整改和责任追究落实各项工作,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高改进。

二、聚焦事故统计,强化统计、分析、信息质量

7.盯住“三大统计”,力求数据真实。全面宣贯应急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围绕事故直报、行政执法、全口径事故灾害统计,研究制定统计制度规范,形成简单易学手册,并在全系统、全行业领域培训专兼职统计人员,解决统计人员不懂、不会、不专的问题。通过发函提醒、通报警示等多种手段强化指导督促,解决直报率不高的问题。贯彻《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应急管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规定>的通知》精神,落实统计审核责任,守住统计底线。

8.盯住“三大分析”,力求研判准确。坚持月分析、季研判、年汇总,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全面、详实的统计分析支持。滚动开展分行业、分时段事故对比分析,探寻事故时间特征、成因特点、演变规律、发展趋势等,形成高质量报告。指导各市(区)提升统计效应,开展统计分析,为预防事故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彰显统计价值。

9.盯住信息获取,力求及时准确。坚决执行瞒报事故提级调查制度,严厉查处瞒报、统计造假行为,坚持有案必查、查必严格,对2023年漏报、瞒报、迟报事故开展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正规肃纪,清底正源,树立事故统计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企业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将基本情况报县应急局,并及时续报事故情况。

三、聚焦举报奖励,强化举报渠道、核实、奖励环节管控

10.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工作宣传力度,用好信访、网络、小程序、12350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推动群众性举报,最大限度扩大范围,及时掌握各类信息。

11.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措施。出台公告牌制度、吹哨人制度、提示提醒制度和举报受理办法“三制度一办法”,优化信息核实、奖励确认、奖励发放程序,提升奖励实施效率,实现奖励“极速达”。

12.进一步加强举报核查力量。通过成立举报中心、组建专家团队或购买第三方服务,应对当前群众举报数量倍增与工作人员不足的矛盾。

四、聚焦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组织机构、沟通协调、部门联动机制

13.健全诚信管理组织机构。推动市县建立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牵头科(处)室和有关单位职责,有条件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有人负责、有人落实。

14.加强诚信信息沟通协调。加强与省信用办联系,做好业务、网络、数据对接工作,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对接及联合奖惩机制,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资料;强化与行业管理部门联动,统筹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15.定期组织诚信协同联动。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情况,研究有关事项,解决存在问题,提升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水平。

五、聚焦灾害评估,强化制度基础、资源整合、创新突破

16.系统开展自然灾害评估。依据应急部《重特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内容、组织方式、实施程序、保障要求及各部门职责。整合相关资源,建立灾害评估专家库,做好技术服务机构的培育发展和规范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宣贯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参与灾害评估人员能力水平。根据重特大灾害发生情况,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实践。指导督促各市开展重大以下灾害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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