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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清明节安全防范工作,省安委办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8 16:56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日前,省安委办印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通知强调,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又是初春旅游旺期,人员出行集中,群众祭扫活动频繁,旅游风景区、宾馆饭店、祭扫场所等人流密集,诱发火灾爆炸、拥挤踩踏和各类不安全因素增多,安全防范压力增大。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抓好清明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格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狠抓措施落实,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通知要求,要加大对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力度。交通运输安全方面要强化“两客一危一货”、大载客量交通工具的动态监管,严查“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对重点路段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严密加强监管监控;铁路、民航部门要积极调配运力,确保旅客安全出行。旅游安全方面要加强旅游景区、游览游乐项目、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及时发布热门旅游景区天气、旅客数量、交通住宿等相关信息,加强客流疏导;要切实增加安全警示提示牌、安全疏导员、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确保安全有序。消防安全方面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和高风险场所等,持续开展“守护三秦”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要加强气象、火险短临预报预警,切实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实到科学规范农事用火、严管祭祀用火等具体事项,切实“打早、打小、打了”。

通知要求,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狠抓重点领域安全管控。矿山领域要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扎实开展矿山安全督导和动态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危险化学品领域要紧盯“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扎实开展硝酸铵生产使用、油气储存等重点企业专项治理,强化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城镇燃气领域要聚焦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管线改造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等环节,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加大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和维护力度。建筑施工领域要以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深入排查整治房屋市政、水利、电力、铁路、民航等领域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失管漏管导致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开展执法督导检查,主要领导干部要主动担责,深入一线督查检查、明查暗访,对重大风险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针对性组织好节假日期间督导检查和指导服务,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对隐患排查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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