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申报2024年应急管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 2024040901334 | 发文字号 | 陕应急函〔2024〕300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 发文时间 | 2024-04-0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申报2024年应急管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政策法规 | 关键词 | 申报,2024年,应急管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省安全生产协会,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发挥地方标准对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支撑作用,现公开征集2024年应急管理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范围
(一)申报单位范围: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省安全生产协会,有关企业等。
(二)申报单位条件:申报单位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应具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经历;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能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完成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的优先;项目牵头人应从事相关领域的生产、服务、管理或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
二、申报项目范围
(一)重点围绕《陕西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与实施,对接应急管理现实需要,符合我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
(二)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综合管理方面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技术、管理和服务要求的,可以提出地方标准制定需求。“标龄”超过5年,或者“标龄”未满5年经评审需要提前修订的,可以提出地方标准修订需求。
(三)地方标准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协调配套。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含制修订计划),要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在全省范围内能广泛适用,发布后能在全省得到全面有效的推广实施。
三、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截至2024年5月10日下午17:00整,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立项申请的,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附件1,标注盖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
2.标准草案(应明确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标准文本要素完整。拟修订的标准,应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3.《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
4.标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标准适用性分析、宣贯培训计划、实施情况调查计划、推动标准实施的相关举措);
5.标准内容涉及知识产权的,应当提供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证明性文件,并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每个项目的申报资料按照申请书、标准草案、标准实施方案、其他补充资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资料电子版请发送至联系邮箱:sxyjzcfgc@163.com;
7.若主导单位和参与单位中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台资企业的,请在《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栏目说明。
(三)各地市应急管理部门报送立项申请,还需提交部门公函。省应急管理厅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地方标准项目进行论证、筛选,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后实施。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4月9日
(联系人:郑 芳 联系电话:029-61166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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