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煤矿企业实行电子证照的通告
索引号 | 2024040902991 | 发文字号 | 政策法规处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 发文时间 | 2024-04-1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煤矿企业实行电子证照的通告 | ||||
主题分类 | 政策法规 | 关键词 | 煤矿企业,实行,电子证照,通告 |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三个年”活动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电子证照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省应急管理厅决定,自2024年5月1日起本厅负责颁发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启用电子许可证书,电子许可证书与纸质版许可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企业可通过注册“陕西政务服务网”和“秦务员APP”账号,查看和下载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
特此通告。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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