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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时间:2024-04-18 17:28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委会,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

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发生多起涉校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我省个别学校和培训机构也发生火灾及从业人员伤亡事故,教训深刻、影响恶劣。为积极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提示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

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两个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刻认识维护学校安全、学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河南方城英才学校重大火灾事故、江西新余特大火灾事故(涉教培)等典型校园、教培安全事故为警戒,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管理”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把学校安全责任落到实处,把校园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把涉及学生安全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具体,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聚焦重点,深化隐患排查

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前期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学校安全隐患。一是消防安全。重点排查学校师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变配电室、会议室等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的消防报警器、应急灯、灭火器、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用电、用气、燃气管道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违法封堵、锁闭或占用情况,尤其要关注教学、住宿和餐饮同楼共用疏散出口问题。二是校舍安全。以教室、学生宿舍、礼堂、图书馆、食堂、锅炉房、厕所、围墙及大门等建筑物为重点,排查地基是否有沉降、房屋是否有裂缝、墙体是否有开裂倾斜、屋顶是否有漏雨等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该加固维修的要立即加固维修,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彻底消除校舍安全隐患;有新建、加固项目的学校,加强在建工地的安全监管,设立警戒标志和隔离防护措施,确保建设施工期间安全。三是交通安全。重点检查用于专门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专用机动车辆是否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是否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点名交接、随车照管、安全培训、安全行车等要求,车辆是否定期检测和维护,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要重点检查上下学高峰期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管理情况,特别是要检查学校门口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监控、人行设施、隔离设施等设备的完好情况。四是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排查实验危险化学品是否做到双人双锁、双台账、专用柜存储,存储室内是否有监控、有防盗门窗、有专用通风设施、有专用消防设施等。要与有关部门联动及时销毁过期、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和实验室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列出隐患清单,及时整改。

三、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意识

指导学校通过校园广播、班会、橱窗、讲座、电子屏、演练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风险管控效能。一是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教会师生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提升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逃生技能。二是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无营运资质的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不乘坐拖拉机、载货车、三轮车等非法客运车辆。三是五一假期临近,学生出游意愿强烈,要加强学生出游安全教育,做好学生涉水和涉山等户外游玩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加强督导,强化值班值守

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要坚持“四不两直”工作法,采取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把责任压实到位,形成党政领导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对责任不落实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及时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工作不力,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厉追究责任。同时,各级部门、学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等应急值守制度,强化信息报送,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漏报、迟报,确保信息准确、指挥畅通。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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