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陕西省林业局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陕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2024040907446 | 发文字号 | 陕森防办〔2024〕13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火灾防治管理处 | 发文时间 | 2024-04-22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陕西省林业局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陕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火灾防治管理 | 关键词 | 林草,隐患,森林,草原,森林草原 |
各设区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能源局,省林业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陕西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陕西省林业局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陕西省能源局
2024年4月22日
陕西省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国森防办发〔2024〕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和经营单位及个人的责任担当意识、底线红线观念和极限思维、系统思维。健全“全省建总账、各市列分账,重大隐患单独建账,账账明晰、时限清楚、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盯紧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点人群,深入、细致、常态开展全省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形成联动合力,最大程度减少因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省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为奋力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部门协同、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建立从市级党委政府到乡级党委政府一直延伸到行政村的网格化领导责任机制。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切实履行林业、公安、应急部门分工责任,林业主管部门“专业防、早期救、抓行业”、公安部门“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应急管理部门“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压实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能源等部门行业管理责任。持续推动林草区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落实,形成责任明晰、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统筹协调、分区施策。坚持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统筹安排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根据森林草原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森林草原防火期和火灾发生实际情况,针对陕北、关中、陕南等不同区域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查隐除患,切实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科学、务实、高效、精准开展专项行动。
(三)坚持突出重点、动态清零。强化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成果运用,及时将验证后的数据纳入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予以应用,探索建立多类型、多形式的普查结果应用体系。结合可燃物等致灾因子底数,突出加强对黄帝陵、华山等著名风景名胜区和秦岭、巴山、关山、黄龙山、桥山林区等重点区域,林草区内和靠近林缘的各类重要目标和重要设施,传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的整治力度,巩固深化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治理、旅游景区火灾隐患治理、可燃物治理、计划烧除、禁烧区设置等治理成果,持续优化“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推动各设区市常态化去短板强弱项,实现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四)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直面问题隐患,较真碰硬,加大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挖掘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强化计划烧除和防火演练管控,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破除固化思维、惯用办法,打破常规、创新方法、精准施策,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查处、抓源头、抓根本,及时寻找盲区、堵塞漏洞。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采取超常规措施推动解决,探索可借鉴、可推广的方法路径,以点带面、全面治理、注重实效。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如: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改而不实等)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责任。
(五)坚持依法治火、筑牢根基。坚持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实际不断健全法律法规、优化标准体系、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按照“急用先行”原则,隐患排查过程中注重同步开展计划烧除,农林交错和城市森林区域地表可燃物清理,火灾扑救训练、安全,A级地方专业队伍建设,应急通讯指挥,指挥员认证等标准的前期调研制定工作。运用好国家和我省已经下发的监督、检查、考评和火灾调查评估等制度。注重协调司法机关解决查处火灾案件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刑衔接”机制,依法打击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持在法治框架下,扎实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三、行动方式及时间
(一)行动方式。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筹做好全省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组织推动。以各设区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以各级森防指办公室名义主办,林业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公安、应急、能源、工信、民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共同参与。
(二)行动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四、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在前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常态化组织对重要设施、重要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工程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回头看”工作,坚持消除存量和遏制增量同步进行,切实把所列清单、台账彻底清零。加大违规用火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并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做到“查处一案、宣传一案、警示一片、震慑一方”。
(一)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1.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级林业部门具体负责,各级公安、应急、能源和森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按照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要求及目标,持续完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闭环管理,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作,制定计划烧除的相关标准,在高火险期对林缘地带、道路两侧、城市面山、城镇周边、重要设施附近等重点区域通过计划烧除、秸秆综合利用等手段,降低可燃物载量。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结合造林绿化、森林抚育、林分改造、生物手段等方式加强可燃物管理,降低火灾风险。农业农村、能源、旅游、民政、交通运输、工信等部门及相关企业应自觉落实本行业领域的防灭火责任,在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组织下,制定专门计划,协同开展林农交错及林缘地带农田、旅游景区、祭祀场所、公路铁路、油气管道、电力线路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同时,自2024年起开始施行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今后不再发文通知。
2.组织开展林草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级电网企业具体负责,各级林业、公安、应急、能源和森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统筹做好全省开展林草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按时将汇总后的统计表、台账及汇总表报送省林业局。下属市县区电网企业做好向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报送工作。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部门与电网企业要在前期林草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建立隐患治理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隐患治理重大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共同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全面排查穿越林草区输配电线路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推进方案,做到权属清晰、责任明确、措施实在、可供核查。准确填报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闭环管理,限时完成,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对存在的树障安全隐患予以清理,协同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坚决守护“林电共安”。要严格管理特高压输电线路、变电站周围的计划烧除、防火演练、民事用火,全面排查隐患,设定禁烧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3.组织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级公安、应急、能源和森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各设区市和省级有关部门要依托森林和草原火灾普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重点排查整治可能对重要保护目标造成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要切实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数据信息采集和应用,完整准确填报《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重要保护目标未发现隐患也要建立台账,形成可统计、可量化、可分析的数据成果,加快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落地落实落细,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目标实现。
排查重点内容:
行政地理位置及坐标、区域面积、火险区划等级、主要负责人等相关基础情况;可能引发火灾的最大风险、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相关的应对措施、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等相关隐患信息。
重要保护目标:
(1)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4A级和5A级旅游景区、世界自然资源、世界文化遗产(包含文化景观)、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森工企业辖区内林草资源等;
(2)林草区内和靠近林缘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卫星发射基地、核电厂站(包含筹备中)、水电站、化工园区、化工厂、天文观测台站等;
(3)林草区内和靠近林缘的变电站和输配电设施、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及管道、储油加油设施、物资储备库、爆材库等。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要与森林草原火灾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专项行动“同安排、同部署、同实施”,重点打击林草区森林草原违规用火、不按操作规程开展计划烧除和防火演练等行为,推进政企协同,强化火灾追查溯源,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及重要电力设施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2022年以来森林草原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查计划烧除和防火演练失控导致重要电力设施故障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草原和重要能源设施附近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草原和重要能源设施附近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未采取有效灭火措施的防火演练等行为。林草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其他违规用火。林草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五、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行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统筹全省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各设区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步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推动本辖区内行动走深走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地森防指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同时要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各设区市、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明确职责分工,协调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合力,要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一体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本地区、本系统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二)加强动态清零,注重整改实效。各地要纵深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持挂图作战,逐项整治,并及时登记信息、完善台账,实行动态清零。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能够快速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推动困难、长期存在的重大隐患深入研究、明确步骤、长期推进,跟踪整改落实。同时要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质效。对影响或危及重要保护目标安全的重大隐患,可采取修建林火阻隔带等措施处理,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予以支持。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倒查机制。各地要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老隐患不能年年推年年在,新隐患要发现早整治快,坚持控存量遏增量,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警示、约谈、通报等手段督促整改。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专项行动作为每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重要内容予以检查督办、考核评比。
(四)强化警示教育,提高防火意识。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警示一片、震慑一方,提升群众法治观念、防火主动性和自觉性。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过程,做到“防期有阶段,宣传不间断”,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扎实开展“五进”活动,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推广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纳入村规民约。各地要建立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通过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不断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群防群治水平,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的人民防线。
(五)强化信息报送,严格时限要求。各设区市及所辖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专项行动各项数据收集汇总及上报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限,提前做好林业、公安、应急、能源、工信、民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专项行动各项数据收集、汇总等工作。具体报送时间节点:2024年5月24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汇总表,12月6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汇总表。行动开展期间,要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先进经验、做法及成效,选树防灭火先进单位及个人。
联系人:陕西省应急厅火灾防治管理处 朱玉龙
陕西省林业局森林草原防火处 崔 巍
电 话:029-61166096 029-89696926
附件:1.专项行动情况统计汇总表
2.专项行动情况统计汇总表(演示稿)
3.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4.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汇总表
5.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汇总表(演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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