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4年第18号)
发布时间:2024-04-25 19: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
依据《陕西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关于提请公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企业的请示》(陕应安协字〔2023〕22号、26号),按照《陕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7家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企业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复评企业从上次有效期止顺延3年)。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