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公告
索引号 | 2024040909815 | 发文字号 | 干部人事处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干部人事处 | 发文时间 | 2024-04-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公告 | ||||
主题分类 | 干部人事 | 关键词 | 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 |
按照2024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现将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208号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前楼201办公室。
三、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和有效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
2.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尚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先行参加资格复审,待取得相应证书后再次接受核验。
4.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系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5.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应聘有执业资格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存)。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2.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到场,不受理委托代理提交的复审材料。
3.对于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缺额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只递补一次。
4.请已经参加笔试且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及时取得联系。
5.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后续有关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项将在陕西省应急管理厅首页“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联系人:马彦鹏 电话:029-61166057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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