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24年第3号)
索引号 | 2024050911035 | 发文字号 | 2024年第3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处 | 发文时间 | 2024-05-0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24年第3号) | ||||
主题分类 | 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 | 关键词 | 2024年度,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人 |
为切实加强全省尾矿库安全监管,推动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应急管理部等八部委《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应急〔2020〕15号)、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关于全面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重点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2〕6号)和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陕安委办〔2022〕46号),现将陕西省2024年度各相关市、县(区)政府、主管企业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包保责任人应认真履行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职责,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全省尾矿库安全度汛和生产安全。
特此公告。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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