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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对黄龙县、黄陵县开展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4-07-12 16:49 来源: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两办意见》《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要求,7月9日至11日,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迎新带领煤矿灾害防治指导科工作人员对黄龙县应急管理局、黄陵县工业和煤炭局上半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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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组织召开检查预备会,听取黄龙县和黄陵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今年上半年以来辖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延伸检查等方式,坚持“督政”和“查企”相结合,延伸检查了黄龙县小寺庄煤矿和陕西聚众福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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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提出,要加强对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的学习,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全省煤矿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十条提示》文件精神,提高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做好“雨季三防”工作,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要夯实煤矿安全主体责任,压实工作职责,强化重大风险的研判和管控能力,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和跟踪督办机制。要强化煤矿基础建设,提升装备水平,通过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要全面开展区域性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强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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