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应急管理局深化“以案促改”永远在路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全市煤矿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十七条措施落实落地。近期,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先后在黄陵县、子长市、富县、宝塔区举办全市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暨管理能力提升培训会,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教育引导煤矿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市6个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干部、驻矿安监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五科科长共计514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邀请全国知名煤矿安全专家围绕透水典型事故案例和煤矿生产中常见的“三违”行为及防治进行授课,对当前煤矿安全防汛工作和下一步重点工作落实作了安排部署。
培训会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到当前稳中有忧、稳中有险、稳中有变的煤矿安全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中省市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具体的操作层面、作业场所和从业人员;要注重监管实效,突出执法重点,将有限的执法力量发挥出更大的效能和作用,真正让执法“拳拳到肉”“刺中要害”,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要推进高标准队伍建设,持续提升监管队伍执法意愿和能力,坚持执法和服务相结合、检查和整治相结合、惩戒和教育相结合;要夯实安全基层基础,切实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督促煤矿企业配齐配强“五职”矿长、“五科”人员,持续有效提升全员安全素质和实操实作能力,推进基础设施设备持续更新,不断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要保障汛期安全,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汛期煤矿安全防范工作,增强“事故就在身边、事故就在眼前、大事故随时发生”的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加强汛期隐患排查、应急准备和演练,突发极端天气要迅速“响应”、及时“回应”、果断“响应”;要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延安市“以案促改”十七条工作措施,将警示教育作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煤矿从业人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养、规范安全行为,做到警钟长鸣、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全力推进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和延安市正在开展的“强班组、夯责任、控风险、治三违”等重点工作落实,统筹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确保全市煤矿安全工作稳定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