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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特种作业领域典型案例(第二批)

索引号 2024090954837 发文字号 教育培训处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教育培训处 发文时间 2024-09-12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特种作业领域典型案例(第二批)
主题分类 教育培训 关键词 特种作业,领域,典型案例,第二批

为扎实推进我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现将第二批特种作业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

一、考试弄虚作假类案例

延安市某考试点工作人员协助考生作弊案

2024年7月4日,陕西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在抽查延安市某考试点考试视频中,发现在陆上石油天然气安全管理人员理论考试补考过程中,考试点监考人员郭某对考生齐某使用手机视而不见,未制止考生违纪行为。依据《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陕西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取消考生齐某本场考试成绩,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资格考试;责令该考试点停考整改2个月,考试点对郭某解除聘用关系。

二、培训“走形式”类案例

1.陕西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案

2024年6月17日,咸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陕西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培训机构)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培训机构存在培训档案混乱,多期培训档案未及时归档,未按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实操培训学时不足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咸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培训机构作出罚款人民币9900元的行政处罚。

2.西安某培训学校(培训机构)未按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案

2024年6月14日,西安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西安某培训学校(培训机构)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培训机构高压电工初培6期学员实操培训仅64学时,存在未按培训大纲培训,培训学时不达标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西安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培训机构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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