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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基层应急管理“党政同责”要求

发布时间:2024-10-21 15:59 来源:新城区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9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明确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本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工作。”

西安市新城区扎实落实国家《意见》要求,结合《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在修订过程中,新城区委、区政府先后召开了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讨论《总案》修订内容,率先在全市区县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第一次明确规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首次在全市区县应急法规中体现和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同时新城区《总案》还将区委有关社会事务的部门纳入了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10月12日《新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新城区委、区政府联合发布,成为全市首个由区委、区政府联合发布的区县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下一步新城区将按照《总案》要求,对各类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展开修订,不断完善新城区应急预案体系、强化部门应急联动、提升基层应急能力,保障辖区群众安全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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