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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管理报:陕西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厘清编制责任主体 推动数据共享共用

发布时间:2024-11-05 16:52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合陕西省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实际,研究提出应急预案管理的任务要求。

《办法》按照压实预案管理职责、规范预案编制要求、强化预案数据管理等思路进行修订,围绕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对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培训、宣传、演练、评估、修订、监督检查等工作进一步予以规范。

《办法》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责任主体进行规定,明确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原则,厘清各地区各部门职责任务,压实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的职责,防止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出现相互脱节、相互矛盾等问题。

《办法》对预案编制要求进行明确规范,着重强调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全面统筹设计与全流程管理,特别补充了针对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极端情况的巨灾应急预案编制规定。同时,《办法》强化了应急预案从编制、实施、评估到改进的全生命周期质量监控,优化应急预案备案制度设计,并增加应急管理部门在衔接审核环节中的关键作用,为全省各级各部门在应急预案的编制计划、报批流程、工作组织形式等方面设定明确标准,厘清了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责任主体。

《办法》明确,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统筹协调全省应急预案信息化建设,规范应急预案数据标准,推动应急预案数据共享共用。各级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数据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推进应急预案管理理念、模式、手段、方法等创新,有效发挥应急预案牵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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