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二十二组举报受理方式公告
索引号 | 2024110969490 | 发文字号 | 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 发文时间 | 2024-11-2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二十二组举报受理方式公告 | ||||
主题分类 | 调查评估和统计 | 关键词 | 国务院,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考核 |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二十二组对陕西省2024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开展考核巡查。
进驻期间,考核巡查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寄邮箱等举报途径,受理涉及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的举报和反映,举报受理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考核巡查结束。
请广大干部群众客观真实反映本省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线索。举报电话:15011233542(工作时间8∶00至12∶00,14∶00至18∶00)。电子邮箱:SN2024KHXC@mem.gov.cn。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A273号邮箱-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收(邮编:7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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