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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陕办发〔2015〕12号
总 则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构建“党政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严格自律、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安全生产格局
解 释
党政同责:
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领导责任,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监管责任。
一岗双责:
是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各级党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部署
(三)加大领导班子考核权重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执法队伍建设
(五)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之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六)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依法依规履行综合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强化“四严双查”
各级政府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
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
健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实施行政责任追究
(四)建立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和基层基础建设
(五)
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
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一案三制”(预案、法制、体制、机制),抓好应急演练、事故应急处置
(七)
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处理意见
(八)
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调整
和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设施,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安委会主要职责
在本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动员部署、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和提出意见建议等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职责
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不安全不生产的规定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和调研制度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通报和约谈制度
(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督办制度
(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六)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七)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