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并且要对未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从内容上看,包括企业安全制度、管理责任、设备设施保障、资金投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安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内容;从责任上看,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责任、企业(法人)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责任、从业人员责任等方面。为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解决“政府急、企业疲”、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业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上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省安委会决定在2016年深入开展全省各类企业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标本兼治、源头管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重点,以提升企业自主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推动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工作目标

  全面巩固“三基、三化”成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在继续抓好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的基础上,从企业和监管部门两方面,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岗到人,着力解决“政府急、企业疲”、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业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规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在2016年内基本健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体系。具体目标是:通过完善企业安全工作“十项制度、一个能力”和严格执法检查,促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以及80%以上的一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实现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死亡人数继续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目标,推动全省安全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确保“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企业"十项制度、一个能力"主体责任体系

  •   (一)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二)规范落实安全会议制度
  •   (三)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例检制度
  •   (四)规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五)规范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制度
  •   (六)规范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七)规范落实风险防控制度
  •   (八)规范落实职业危害预防责任制度
  •   (九)规范落实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制度
  •   (十)规范落实民主管理监督制度
  •   (十一)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 (一)明确执法责任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三)严格规范执法程序
    (四)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 (一)第一阶段:宣传培训阶段(4月15日前)
    (二)第二阶段:工作落实阶段(11月底前)
    (三)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12月底前)

  •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
    (三)大力宣传,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