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本《通知》和省安委会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