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非煤矿山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场会在宝鸡凤县召开
发布时间:2016-06-29 00:00:00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     字号: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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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娄勤俭书记重要批示和胡和平省长重要讲话精神,6月23日,全省非煤矿山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场会在宝鸡市凤县召开。会议代表现场观摩了陕西震奥鼎盛矿业有限公司井下生产系统安全设施和陕西铅硐山矿业有限公司木桐沟尾矿库干式堆存情况,并就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行经验交流,对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省安全监管局局长王昊文出席会议,副局长李进主持会议并讲话。

    王昊文指出,凤县的陕西铅硐山矿业有限公司和陕西震奥鼎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西北有色地质二里河铅锌矿和陕西凤县四方金矿有限责任公司等省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其特点,一是领导重视,二是加大投入,三是重心突出。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是可以学习和复制的,要认真总结,切实加以推广。

    王昊文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要更新观念,关口前移。要与国际先进安全生产理念相一致,把隐患当作事故对待,把员工碰伤涂敷“红药水”和“吓一跳”视为事故,把职业病防范作为衡量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面,重点对各个作业环节进行风险辨识、风险防控,使每个作业岗位的人员能够做到识危、守规、防险。真正建立起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三是要多措并举,遏制重特大事故。要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四是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法律法规赋予企业保障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义务。要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难点和问题,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精准施策、重点突破、着力构建“十项制度、一个能力”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宝鸡市委常委、副市长方红卫,凤县县长等出席会议;各市(区)安全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及科(处)室负责人,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及股室负责人,中央驻陕、省属及有关企业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