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点行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8 00:00:00    来源:陕安委办函〔2016〕61号     字号: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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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陕西省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陕安委〔2016〕5号)要求,为及时掌握重点行业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省安委办制定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贸、民爆等8个重点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信息统计报表,对国务院安委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统计表》填报内容进行了补充。请按要求认真填写《陕西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点行业工作统计表》(见附件,可在省安全监管局网站下载),每季度月末填写并于次月10日前,以传真(加盖公章)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首次填报请汇总2016年整体情况,于2017年1月10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委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统计表》报送时间不变,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累计情况。

    联系人:刘  静          联系电话:029-63916049

    电子邮箱:ajjyc@ shaanxi.gov.cn

 

    附件:陕西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点行业工作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