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发布时间:2018-03-25 15:04:50    来源:陕政办发〔2018〕14号     字号: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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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召开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会,并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进行安排。(省公安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配合)二是组织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大讨论,邀请道路交通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及道路交通参与的各界代表,分析事故成因与预防对策,为提升陕西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出谋献策。(省公安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安全监管局、各设区市政府配合)三是在全省开展包茂高速“8·26”、咸阳“5·15”、京昆高速“8·10”等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传巡回展览,通过在国省道、县乡主干道制作悬挂交通事故预防标语,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送道路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省公安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各设区市政府配合)四是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曝光活动。专项整治期间,每月集中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布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对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要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集中曝光。(省公安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各设区市政府落实)

15.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大力开展“七进”活动,普及交通法规,纠正不良陋习,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习惯。(省公安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各设区市政府落实) 二是在省、市电视台等各类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不定期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及时跟踪报道各市区攻坚行动工作进展。(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安全监管局配合,各设区市政府落实)

16.大力开展职业驾驶人安全再教育。一是用包茂高速“8·26”、咸阳“5·15”、京昆高速“8·10”事故案例集中对辖区所有职业驾驶人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教育厅配合,各设区市政府落实) 二是对被记满12分、有事故记录、交通违法多、征信评分低的运输行业驾驶人组织开展一次再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教育厅配合,各设区市政府落实)


                                                ——摘录自《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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