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安全攻坚行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8-12-27 17:21:36    来源:渭南市安监局     字号: 【      】 打印

分享到:

从今年3月开始,渭南市在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开展安全五项攻坚行动,解决重点行业突出问题,控大风险、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精心组织。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渭南市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安全攻坚行动。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市安委会采取专项督查、考核讲评、现场推进会、专题汇报会、组织明察暗访和总结评比等六项措施,推动工作开展。渭南市安监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煤炭局等牵头部门按照市政府和市安委会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攻坚行动。渭南市委李明远书记、市政府李毅市长等市级党政领导深入企业一线、景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开展五项攻坚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审定工作方案,亲自带队检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其他领导干部抓好分管领域攻坚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开展检查督查4382次,检查企业7915家,排查重大隐患443项,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2817起,停产停业整顿企业125家,关闭企业122家,罚款1825万元。

深入检查。在道路交通领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大荔县“4.2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单位进行了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提请省政府研究310国道潼关地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过境车辆安全问题,请求省安委办协调解决西禹高速公路重大安全隐患。积极推广S202线华阴段危险路段整改工作经验,现场督办310国道华州段、206省道蒲城段、白水河大桥等重大隐患,对全市9处事故多发路段和19处长下坡路段督促整改。制定《关于全力加强事故风险防范坚决遏制较大交通事故的通知》,加强高速公路秩序管控,严查重点车辆违法行为,切实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问题。

在煤炭行业,出台有关政策文件,完善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体系。建立领导包联、专家会诊、督查督办、严惩重处工作机制,解决煤矿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组织专家183人次对煤矿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隐患931项,责令停产整顿矿井14个,对11名责任人进行了追究,对11个煤矿企业累计处罚1118万元。

在危险化学品行业,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做为攻坚的着力点,43家生产企业全面完成风险辨识评估和“一图两清单”,5家企业完成示范试点工作任务,基本实现风险分级管控目标。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取缔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2家、注销了3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非煤矿山行业,落实县级政府对中省企业的属地监管责任,重点整治地下矿山采空区通风系统、外包工程、“无主尾矿库”和“头顶库”等重大隐患,组织多轮次的督查检查,检查矿山企业13个,排查治理隐患35项,下达整改指令3份。

在烟花爆竹行业,组成检查组,对全市50家生产企业全面排查,排查安全隐患问题157项,建立所有生产企业公开承诺制度和监管信息平台。

狠抓整改。编制《渭南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南》,指导全市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6次挂牌督办市级重大隐患132项,128项按期完成整改。分解落实省安委会攻坚第四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并在《渭南日报》进行了公布。督办65个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不严格、存在潜在事故风险的运输公司,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加强监管。组成检查组,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到位。

扩大宣传。制定了《全市道路交通煤矿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五项攻坚行动”宣传方案》,加强攻坚行动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反映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曝光典型问题。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县市区开展调研。在《渭南日报》开设“攻坚行动聚焦”栏目,43次报道县市区和部门工作动态。组织包茂高速“8.26”、咸阳“5.15”等4起典型交通事故警示宣传和巡回展览。曝光隐患企业51家,典型案例52个。

严格问责。坚持问责与整改并举,在事故查处与整改措施落实上下功夫。依法严肃查处蒲城尧柏水泥公司“5.26”较大事故,3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4人受到问责;督办结案了陕西陕化集团公司“4.23”、华阴市禹门水泥公司“5.21”、澄城县拓日新能源公司“4.24”等3起事故;查处大荔县“4.2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金堆城钼业公司“6.5”事故,对由县市区查处的11起事故进行督办督查,落实问责追责。深刻剖析典型事故原因,找准病根,对症下药,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抓好防范措施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