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时间: 2024-09-25 15: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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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与省应急管理厅对外是两个机构,分别以各自名义开展工作、履行职责。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应急管理厅,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日常工作,履行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能。

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防汛抗旱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省委、省政府防汛抗旱工作要求;

(二)领导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充分发挥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

(三)研究拟定全省防汛抗旱法规规章、制度规定、规程标准和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督促重点地区、城市和主要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防汛抗旱责任人落实责任;

(五)组织制定全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指导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等;

(六)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指导督促洪涝干旱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

(七)负责防汛抗旱专家队伍组建管理,协调指导洪涝干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组织预案技术交底等;

(八)负责防汛抗旱物资、装备、设施、设备等采购储备、调度配送、补充更新等;

(九)及时掌握发布汛情、旱情、灾情,组织指导重大洪涝干旱灾害调查评估工作;

(十)组织汛旱灾情会商研判、应对处置、指挥调度,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洪涝干旱灾害防治和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负责应急度汛、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物资储备和能力建设等防汛抗旱资金计划和使用管理;

(十二)组织协调洪涝干旱灾区群众恢复生活和发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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