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的管理,不断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水平,做好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决定举办一期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10年、2011年需延续注册且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
(二)参加继续教育学时不足48学时的人员;
(三)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人员也可参加。
二、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管理、事故案例分析、高危行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重大危险源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与预案编制、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0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10月24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西安市海天大厦(西安市西稍门西50米路南)
四、有关要求
(一)培训班由陕西省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具体承办(培训、教材、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办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样式并监制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2张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和身份证复印件报到时交会务组。
联 系 人:赵江
联系电话:029—87294822(带传真)
手 机:18991213238
附 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