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t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4号)和省安委办《关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安委办发〔2012〕9号)有关规定,经评审单位考评、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审核,核准陕西正大食品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宝鸡铁塔厂、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含岩土工程)、陕西正大有限公司、西安重装澄合煤矿机械有限公司、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法士特汽车传动有限公司、西安重装渭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咸阳宝石钢管钢绳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庆石油勘探局机械制造总厂和西安重装韩城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等13家工贸企业为陕西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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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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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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