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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中省企业,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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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4〕15号)要求,定于2014年2月21日(星期五)10时,召开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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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一、会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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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和解读2014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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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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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一)省局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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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设在省安全监管局7-066会议室。参加人员:省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综合规划处、危化处全体人员,应急办、省安科中心、省宣教中心负责人,陕西省烟花爆竹协会负责人,中央在陕及省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别由综合处、危化处落实)。参会企业持会议通知进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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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二)市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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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设在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参加人员:各市(区)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处(科、室)全体人员,本地区重点企业负责人。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及有关处、科室人员和重点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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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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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一)请各市(区)安全监管局做好开机调试等会议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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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二)请各市(区)安全监管局通知辖区内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和有关企业按时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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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三)请各市(区)安监局于2月20日18: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省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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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会议代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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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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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