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微信号采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16-00168 发文字号 省安全监管局职安处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16-02-18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微信号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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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微信号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6-02-18 16: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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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韩城市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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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为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工作,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筹建了“中国职业健康”微信平台,并发出《关于开展微信号采集工作的通知》(安健函〔2016〕002号,请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职业健康司子站文件司函栏目下载,以下简称《通知》)。为了做好我省省、市、县三级职业卫生人员加入“中国职业健康”微信平台的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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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一、信息填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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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中国职业健康”微信平台不同于个人的微信群聊,需要先收集并在管理系统中添加拟加入该平台的人员信息,之后人员方可关注并加入。请各市(区)安全监管局组织市、县两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按照《通知》附件一的要求填写《信息采集表》,汇总后,于2016年2月26日前按照《通知》附件二的要求,压缩打包统一发送电子邮件至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邮箱sxajza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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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二、关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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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省安全监管局将全省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信息报送总局后,由总局统一在“中国职业健康”微信平台管理系统中添加人员信息。信息添加完成后,请所有加入平台的人员于2016年3月1日至7日(关注有效期为7天,请及时关注),按照《通知》附件三的关注方法,实现对“中国职业健康”微信平台的关注,即成为该平台内交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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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联系人及电话:张鸽,010-6446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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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联系人及电话:程修水029-872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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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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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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