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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目前,全省各地相继进入汛期,为切实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省安监局将尾矿库防汛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多项安全举措,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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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是切实夯实责任。为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防汛责任制,扎实做好尾矿库防洪度汛工作,确保尾矿库各项防汛措施有效落实,省安委办将全省尾矿库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在《陕西日报》5月7日专版进行公告,公布了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6个市政府的安全度汛“行政首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全省312个尾矿库安全度汛责任全部落实到人。省安委办要求各市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逐级、逐库落实包抓人员,夯实尾矿库安全度汛责任,确保全省尾矿库平稳运行、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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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是周密安排部署。为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省安监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转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深刻吸取近年来自然灾害引发矿山淹井和尾矿库溃坝等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深入排查容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场所部位和岗位环节,切实把各项防范和应对措施落到实处。对非煤矿山防洪度汛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整改治理。加强值班值守,带班领导要深入基层,现场巡查,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守,发现险情及时高效处置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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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三是全面加强检查。省安监局于近期组成督查组,对各市(区)、尾矿库重点县、二等以上尾矿库及部分尾矿库企业防洪度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尾矿库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和全体员工,是否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对防汛安全责任不落实、干滩长度及调洪库容不满足设计要求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一时不能消除重大隐患的尾矿库,要责令停产整改,安排专人值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严防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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