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17-00143 发文字号 陕安监〔2017〕100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17-05-19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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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17-05-19 09: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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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

\n\t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n\t    省安全监管局此前有关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与此《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此《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为准。

\n\t    请各地市安全监管局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自行下载此《通知》的9个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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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n\t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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