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n\t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单班入井超千人矿井科技减人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7〕8号)精神,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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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n\t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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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n\t金属非金属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n\t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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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单班入井超千人矿井科技减人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7〕8号)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在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领域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为开展好此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n\t 一、指导思想
\n\t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为手段,努力提升科技对安全生产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以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不断提升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科学管理水平,推进井工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
\n\t 二、工作目标
\n\t 建立“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进机制,通过“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企业带动,加快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领域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进程。露天矿山机械化铲装运输达到100%,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实现在线监测,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n\t 三、主要任务
\n\t (一)采矿机械化、自动化
\n\t 1.大型金属矿山鼓励应用采掘凿岩台车、装药车、局部通风机、铲运机、锚杆支护台车、撬毛台车、喷浆台车、多功能辅助台车等装备实施开采作业,尾砂胶结自动化充填控制工艺及时处理采空区;鼓励实现凿岩、装药、顶板处理与支护、出矿等生产工艺的机械化、连续化作业,通风、充填等生产工艺的自动化。
\n\t 2.中小型金属矿山回采机械化。鼓励中小型矿山采用低矮式凿岩台车、装药器、撬毛台车、小型铲运机、液压支柱、小型多功能服务车、小型移动式充填设备,代替手持凿岩、人工装药、人工撬毛、人工出矿、人工倒运废石充填,部分中小型矿山实现回采机械化。
\n\t (二)掘支机械化
\n\t 1.大型金属矿山掘支机械化。在大中型矿山通过采用激光指向与精确定位、井巷激光扫描测量、井筒反向施工、喷锚网联合支护等技术,鼓励应用掘进台车、天井钻机、扒渣机、锚索锚杆台车、喷射混凝土台车等装备,实现主运输巷道的凿岩、出渣、支护等掘支工艺机械化。
\n\t 2.中、小型金属矿山掘支半机械化。鼓励有条件的小型矿山应用小型单臂掘进凿岩台车、扒渣机、液压支柱、喷浆机,代替手持凿岩设备、人工出渣、人工支护,实现部分小型矿山主运输巷道的凿岩、出渣、支护等掘支半机械化。
\n\t (三)运输系统机械化
\n\t 1.大型矿山有轨运输系统。大中型矿山实现有轨运输系统标准化,轨道铺设、架线架设符合规程规定要求,推广使用“电机车架线分段智能控制技术”。鼓励大中型矿山,通过采用电机车远程遥控、有轨运输智能化调度与控制、视频无线传输、“信号、集中、闭塞”监控等技术,应用具有远程遥控或全自动无人驾驶功能的有轨运输电机车,结合自动放矿、溜井料位监测、自动化称重计量等配套手段,代替人工驾驶机车、人工放矿等工艺技术与装备,实现部分大中型矿山井下有轨运输系统无人操作。
\n\t 2.中、小型矿山机械化运输系统。针对小型矿山运输现状,通过采用小型铲运机、无轨或有轨车辆实现主要运输机械化,代替人工运输。有些受客观条件制约的老矿山新建运输系统应符合机械化运输的要求。
\n\t (四)井下大型固定设施无人值守系统
\n\t 采用智能监测与自动控制技术,应用集智能电网管理、排水智能监控、变频伺服按需通风控制、提升系统管控、矿井中央集控平台等为一体的矿井无人值守系统,代替人工井下现场值守,实现中央变电所、水泵房、风机站、空压机房、皮带运输巷等场所的无人值守。确有困难的老矿山,更新设备时应做到无人值守。
\n\t 四、实施步骤
\n\t 专项行动从2017年3月开始,至2018年12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n\t (一)确定试点阶段(2017年6月至8月)
\n\t 各市安全监管局在摸排矿山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的基础上,按高中低分出档次,并从每个档次中各选定1~2家企业作为试点示范企业,督促指导示范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6月底前将试点企业名单报省安全监管局。
\n\t (二)方案实施阶段(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
\n\t 认真督导试点示范企业建设方案的实施,组织必要的学习考察和典范借鉴活动,积极协调解决专项行动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总结试点示范成果,宣传推广试点示范企业的先进经验、做法,及时将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装备及经验等转化为标准规范。
\n\t (三)经验推广阶段(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
\n\t 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机械化、自动化改造技术标准和准入条件,建立健全机械化自动化长效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全面实施机械化、自动化改造。
\n\t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2月)
\n\t 2018年12月,各市安全监管局对“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年度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予以考核。
\n\t 五、工作要求
\n\t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安全监管局和矿山企业要提高对做好专项行动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专项行动作为提升高危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实施工作。
\n\t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各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下属单位和人员。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要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技术研讨会等形式,加强交流合作,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n\t (三)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专项行动要坚持以企业为主、政府引导。在充分发挥企业责任主体作用的同时,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工作力度,对“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建设项目优先给予资金支持及政策扶持,督促矿山企业做实做细科技减人实施方案。
\n\t (四)加强宣传,强化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专题专栏、热点追踪、系列报道以及座谈、讲座等多种方法途径,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宣传依靠机械化、自动化实现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引导企业依靠科技进步保障安全生产,为专项行动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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