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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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2017年6月5日凌晨1时左右,位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的金誉石化有限公司装卸区一辆运输石油液化气罐车在卸车作业过程中发生液化气泄漏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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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根据事故现场勘查和前期调查情况,经初步分析,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运载液化气罐车在卸车栈台卸料时,快速接头卡口未连接牢固,接头处发生断开造成液化气大量泄漏,液化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点火源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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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该起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存在重大缺陷,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应急处置不及时,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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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为深刻汲取“6.5”爆炸着火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区安全管理,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决定从6月15日至7月10日,在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提出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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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强化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意识,有效防范危化品企业装卸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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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这次山东临沂“6.5”重大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警示我们形势依然严峻、事故风险仍然巨大,决不能掉以轻心。要深刻汲取我省去年发生多起危险化学品装卸着火事故和“6.5”山东临沂爆炸着火事故教训,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把危化品装卸区安全管理作为企业领导包联,隐患排查和风险控制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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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有效发挥监管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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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各市要组织辖区内县区、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装卸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改活动,并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一要严把准入关。对工艺技术落后、自动化水平低的中小化工企业要严格把关。二要严查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涉及液化气体的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是否符合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是否有合法合规的审查手续,是否依规进行了竣工验收,是否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装卸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装卸人员是否培训合格,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储存装卸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是否完备,济源化工责任有限公司评价机构是否在辖区内存在从业行为等。三要严格执法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未建立或不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对发生较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人员死亡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其安全许可证。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影响较大典型事故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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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三、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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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各类危化品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一要建立并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企业设备、工艺、技术以及生产作业等开展经常性、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企业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二要严格重大风险管控。紧盯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特殊作业等重大风险点,认真开展风险辨识,按要求配置完善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自动控制联锁装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装置、安全仪表系统,设置安全防护距离,全过程管控安全风险。三要强化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安全管理。严禁委托无资质企业、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严禁司机等无相关资质的非装卸作业人员进行作业,严禁未经企业监护人员确认擅自作业。四要加强对直接作业环节的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的管理,强化现场监护和作业审批,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五要落实领导包联制度和隐患排查、风险控制双重预防机制。要依据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领导包联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关于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实施指南》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好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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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请各单位将贯彻落实情况于7月5日前报省安监局危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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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联系人:吴振涛 联系电话(传真):029-6391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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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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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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