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17-00186 发文字号 陕安监明电〔2017〕4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17-08-01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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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 2017-08-01 16: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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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榆林、延安、铜川市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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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近期,我省陕北地区出现强降雨天气, 全省防汛抗灾形势严峻,一些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挑战。对此,省委娄勤俭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工矿企业做好防汛工作,特别是对石油化工企业要加强指导和监管,防止因大雨和水灾造成环境污染。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做好因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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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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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各市(区)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防范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密切关注雨情、水情、灾情,加强与气象、地质、水利等部门协调联动,切实做好预报预警和防范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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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加强预防预警,做好工矿企业安全渡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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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矿山企业要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积水区及周边地表水系的巡检、排查,尤其要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做好疏水与排水系统的检查维护。受洪水威胁的矿井,要立即停止井下生产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要加强尾矿库监测监控,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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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认真做好防洪、防雨、防潮、防雷、防暑降温等工作,特别要做好防雷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确保防雷设施的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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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现场的边坡基坑支护、塔吊、提升机、脚手架、墙体、工棚等的基础稳固和拉结防风装置及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的监控管理,发现问题或遇雷雨、大风天气,要立即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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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道路交通、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行业特点和汛期安全生产的规律,提高防范措施和预防预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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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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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各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随时掌握汛情灾情动态,出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报告。各级安监、气象、国土、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信息互通,联动响应。要加强企地应急预案的衔接,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的准备工作,确保处于临险状态,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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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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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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