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17-00189 发文字号 陕安监函〔2017〕176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17-08-07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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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7-08-07 16: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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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n\t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13号)和《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安监〔2017〕155号)要求,结合2017年7月1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制定了《陕西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n\t 

\n\t 

\n\t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n\t2017年8月4日

\n\t 

\n\t 

\n\t陕西省危险化学品企业

\n\t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n\t 

\n\t 

\n\t    一、总体要求

\n\t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国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薄弱环节整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n\t    二、检查范围

\n\t    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及油气长输管线运营单位。

\n\t    三、重点内容 

\n\t    (一)企业层面

\n\t    在省安委会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基础上,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突出以下检查内容:

\n\t    1. 重点检查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危险化学品罐区装卸区作业票管理情况;特殊作业人员培训情况和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殊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特殊时期进行特殊作业升级管理情况。

\n\t    2.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设施是否按要求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报警联锁系统是否完好运行,报警联锁系统是否有运行记录、检查记录,是否存在随意摘除情况;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监测监控系统是否按照要求设置高低液位监测报警及联锁控制系统;油品装卸区上装改下装完成情况。

\n\t    3.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操作证;危险化工工艺操作人员学历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等。

\n\t    4. 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与现场情况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随意压缩检维修工期或者超长周期运行情况;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是否建立管理制度和出入库销售台账;涉及精细化工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情况。

\n\t    5. 建立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领导包联管理制度的情况;是否开展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摸排、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制定了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建立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领导包联管理责任制。

\n\t    6. 夏季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等参数的监控,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的原材料和产品采取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情况,防雷电设施情况;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和油气输送管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情况。

\n\t    7. 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是否巩固;长输管道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新增隐患。

\n\t    8. 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情况;是否存在剧毒、高毒、易制毒、强腐蚀等具有健康危害、环境危害物品超许可品种、能力,储存条件不符合安全环保标准规范的情况。

\n\t    (二)监管层面

\n\t    1.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及专项检查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是否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任务清单;有关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重大危险源摸排、建档是否完成;特别是今年底前必须完成的工作进展情况;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专项检查情况;长输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回头看”情况。

\n\t    2. 行政许可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核发合规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履行情况,是否存在审查不严格“走过场”情况。

\n\t    3. 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产业政策的企业情况;挂牌隐患整改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n\t    四、工作安排

\n\t    从2017年8月至10月,分三个阶段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n\t    (一)全面自查阶段。(8月底前)

\n\t    1.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要对上半年危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查找政府监管和企业管理两个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提出对策措施,对照大检查内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和问题整改。

\n\t    2. 督促全省危化品企业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间及责任人,整改结果要实现闭环管理,留档备查。

\n\t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底至9月下旬)

\n\t    1.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要对照《检查表》(见附件),按照“一企一表”开展检查。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做到全覆盖;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检查抽查率不低于30%,其中风险等级划分为A级的企业要做到全覆盖。

\n\t    2. 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对短期不能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事故防范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要按执法上限进行处罚。

\n\t    3.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n\t    各设区市要将开展大检查进度情况、执法处罚等阶段性情况、以及《检查表》于每月月底前报送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

\n\t    (三)巩固提高(9月下旬至10月底)

\n\t    1. 省安全监管局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突出对重点县和A级企业进行重点督查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n\t    2. 省安全监管局对各地区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季度考评和综合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2017年度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占年度考核总分4分)。

\n\t    五、工作要求

\n\t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大检查的重要作用,结合实际,细化检查要求,及时部署并落实到所辖区域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督促企业对照《检查表》的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并将自查《检查表》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n\t    (二)突出重点,跟踪问效。要把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领导包联管理制度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要求企业制定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领导包联管理责任制。对安全风险分级为A级的企业要求报省安全监管局备案,B级企业报市安全监管局备案,C级和D级企业报县安全监管局备案。

\n\t    (三)严肃认真,失职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n\t    (四)加强信息报送。企业自查工作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各市要将A级企业自查《检查表》和实行《企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领导包联管理制度》的情况统一于8月31日前报送省局危化处备案。各市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请每周五向省局危化处简报一次。

\n\t    专项检查书面总结请于10月20日前报送省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监管处。

\n\t    联系人:马明       联系电话:63916067

\n\t    电子邮箱:70160305@qq.com

\n\t    附件:陕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重点内容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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